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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叶孤城还是不满意,说道:“出门在外只能将就一下,等回到飞仙岛上,再给你好好置办一切。”
  朱砂低头看了一看自己身上穿着的上千两银子一套的江南贡缎衣袍, 镶嵌明珠的腰带, 真不知道飞仙岛上到底过着什么样奢侈的生活。
  “这就已经很好了, 师父。”他开口说道。
  叶孤城却道:“先上船吧。”
  船上除了船员之外,其他的都是香喷喷干干净净,穿着白衣白裙的小姐姐们。看来, 叶城主对于白色的喜爱,已经是深入骨髓了。但他却不要求朱砂也穿白色,可能是本来就看起来半死不活的人,再穿白色的话,那就真看着太不吉利了。
  就跟提前吊唁一样。
  连叶孤城这样不在乎俗礼的人都看不下去。
  大船开始航行了,海风吹拂,海水湛蓝,阳光灿烂炽热,一切看起来都是充满希望的。
  “这是你们以后的少主,我新收的徒弟,他名为朱砂。”叶孤城并没有藏着掖着的意思,郑重的向飞仙岛白云城的女子们,介绍了朱砂。
  一行白衣女子齐齐下拜,口称见过少主。
  朱砂忙叫她们起身,这才真的相信了,叶孤城确实是要收他为徒,并没有怀着别的什么心思。
  也不能怪他多想,实在是他这一路走来,身怀绝世美貌却没有自保之力,见识了太多人心险恶了。能好端端的活到现在还被叶孤城捡走,都算是运气极好了。
  终于可以安定下来了。
  哪怕是朱砂这样不在乎自己性命的人,能有安全的地方呆着,也会觉得安心不少。
  第一次看到大海,朱砂难免站在船舷边,舍不得进去。
  但他这具身体并不比从前的身体好多少,只一会儿就觉得头晕目眩起来,只好进入船舱里面去。
  主舱里面铺着厚实的西域来的羊毛地毡,踩上去如同踩着云朵一样。摆放的家具与物件并不多,但能看得出来每一件都是精品,价值难以估量。譬如不起眼的角落里放着的那一枝如同人一样高的绯红珊瑚,连皇家贡品里都找不出这样精美的一枝来。
  叶孤城已经沐浴过换了舒适宽大的白色衣袍,坐在铺着白狐皮的贵妃椅上阖目休憩。一个白衣小姐姐拿着小锤子给他捶腿,还有一个白衣小姐姐剥去紫晶葡萄的皮喂到城主口中。最后一位小姐姐,正在处理大金壶里的冰块埋着的西域葡萄酒,大约是在醒酒。
  一眼看到这一幕的朱砂:“……”
  感觉好像走错门了似的。
  他有点想要转身离开,但叶孤城此时已经睁开了眼睛看了过来:“坐下休息吧,一会儿让她们带你去沐浴,为你准备的衣服用具都随船带了过来。”
  朱砂还不知道这件事,原来叶孤城已经去信告知了自己的事,怪不得大家看到自己之后一点都不惊讶。
  他的心里泛起暖意。
  叶孤城是真的把他当成唯一徒弟来对待的。不是说路边随手捡到一个好看的玩意儿就拿来玩玩,不想玩了就丢掉那样。
  他的心里又再踏实许多。
  过了一会儿之后,就有两个白衣小姐姐带着他去沐浴了。
  沐浴房里已经放好了有温水的大木盆,旁边架子上放着清香的沐粉和香膏,还有别的说不清是什么的瓶瓶罐罐。几大张全新的纯白浴巾也已经准备好了,甚至还带着刚刚烘烤过后的暖意和淡淡幽香。
  从前的朱砂家虽然日子过得也算小富,但这样的待遇确实是从未有过的。
  这大资本家的腐朽日子也是过上了,哦不对,叶孤城其实应该算是……独霸一方的大地主?还是枭雄?
  甭管什么吧,总之来都来了,就先把日子过下去吧。
  虽然他其实并不很想活着。
  小姐姐替他脱掉衣服,他倒是很坦然。因为从前很多时候全身检查和针灸的时候都是这样的,他也已经习惯了。
  只是这沐浴的水竟然是褐色的,还带着一股浓郁的药草味道。
  小姐姐说道:“这是放了百年老参和灵芝等物煮成的药浴,少主等会儿需要多泡一会儿呢。”
  朱砂把整个身体都浸入水中,双眼微阖。
  鼻端闻到的确实是极为浓郁的老参的味道,这种老参,从前在爷爷那里是为了入药都千金难求的,如今他也是随意就泡上了。
  小姐姐还说道:“城主说少主身体不太好,日后每隔三日都要泡一次这样的药浴。过个几年,应该身体就会好上许多了。”
  朱砂忍不住问道:“每次都放这样的老参么?”
  “是呀。”小姐姐一边替他擦背一边温柔含笑的回应道:“少主莫非是担心老参不够?不会的,咱们白云城里这样的药材极多。有些放久了的都腐朽了,绝不会不够用的。”
  朱砂:“……”
  顿了顿,他又道:“为什么不干脆就入药,让我喝下去不是药效更佳么?”
  小姐姐道:“药汤也是要喝的,不过那就不用这样的次品了。”
  朱砂:呵呵,只怪我见识太少。原来百年老参在白云城已经算是次品了么?
  小姐姐肯定的告诉他,算的。
  一个时辰之后,浸泡药浴终于完毕。又用温水清洗一遍之后,两个小姐姐开始给他擦身体,擦头发。
  最后拿来全新定制的衣物,看起来竟然还不如之前的衣服华贵。穿上身之后朱砂才感觉到有多么舒服,就像是第二层皮肤似的。暖和,又感觉不到衣物的存在。
  原来这才是白云城主理解的顶级奢华,不是穿给别人看的,而是让自己舒服的。
  朱砂感觉自己对自己这个师父又了解了一层。
  叶孤城孤傲强大,情绪平淡偏于冷漠,又极其的自我。
  朱砂真的很难理解这样的叶孤城是怀着什么样的想法把自己捡回来当徒弟的。
  叶城主:谢邀,都是被美色所误。
  朱砂给白云城主当了徒弟,一下子就掉进了富贵窝里。
  他也只是一开始不自在了一下,以后的情绪就比较平淡了。身边的小姐姐说,他天生就是该给城主当徒弟的,两个人的气质很相似。
  朱砂觉得他与叶孤城的气质其实并不相似,不知道她们是怎么看的。可能,都比较自我?
  不过叶孤城的自视甚高是因为本身有着强大的实力,而他呢,却是因为看淡了世情。或者该说,根本就是活人微死。所以他不是自我,而是对一切都抱着无所谓的态度而已。
  时间就这么一天天的流逝着,直到半个月之后,一座岛屿的轮廓渐渐出现在地平线的那一边。
  当朱砂看到白云城在飘落着细小的雪花的时候,一点都不感到意外。
  世人一般理解的海岛都是天气炽热的,但随着船只往前走,越走天气就越寒冷,朱砂就知道飞仙岛并不是一座热带岛屿了。
  果然,后来小姐姐们告诉他,飞仙岛一年有五个月都是处于冬季的,是一个被寒意和白雪笼罩的岛屿。
  飞仙岛不大,但白云城很美。
  层层叠叠的飞檐重叠着,沉静孤冷的各种层次的灰色是白云城的基调。
  最高处的飞檐就是叶孤城居住的地方,也是朱砂将来要居住的地方。
  朱砂发现白云城的建筑水平极高,楼宇最高的地方甚至超过了九层,这在古代的技术水准上来说,已经是到了极致了。然后美学水准也很高,那么多高高低低的屋宇看起来丝毫不乱,配合得很好。鳞次栉比错落有致,庄重而不失精巧,还有种清逸的感觉。
  之后他才知道,整座白云城都是叶孤城亲自设计的。
  竟然不觉得惊奇了?仿佛这个人会什么都是应该的,毕竟他看起来就是那么强大的一个天生强者。
  站在第九层楼宇上,可以俯瞰整个白云城。
  朱砂手扶着栏杆看出去,飘零的飞雪之下,暮灰色的白云城沉静悠然。
  第61章 叶城主与美丽的他(3)
  南海飞仙岛白云城, 多了一位少主。
  日子跟以前不同了,但也没有太大的不同。
  古代的日子总是缓慢的,现代的快节奏和每天一定要做些什么否则日子似乎就过不下去的焦虑感不属于这里。
  现如今没有效率这个词, 也没有什么关键点之类的时节,每天的时间都是慢悠悠的。
  这个月是朱砂来到这里的第一个月, 一直在下雪。
  每天每天都是漫天飞扬的细碎小雪, 一直没有积雪,只是空气总是湿润而冰寒。
  岛上肥沃的黑土地被浸润得也总是潮湿的, 已经开始冒出了绒绒的绿意。可见明年春天一定会满目绿色,庄稼的收成也会很好。
  撑着伞,踩着湿漉漉的石板路缓缓在城中走过, 聆听着最高处飞檐底下铁马空灵的声响,空气里有淡淡的海腥味和雪的气息。
  白云城是有居民的,差不多将近两万人。一部分人靠海吃饭,一部分人为白云城主做事,生活安定富裕。在这里没有苛捐杂税,不会被土匪恶霸欺辱,算是一处世外桃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