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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文斋 > 穿越重生 > 穿书七零肥妻娇,糙汉老公日夜撩 > 穿书七零肥妻娇,糙汉老公日夜撩 第221节
  傅霆烨喘着粗气,立马冲了过去。
  两个人的样子虽然落魄至极。
  但在眸子碰撞的瞬间,他们的身体仿佛有一股电流从尾脊骨窜上了天灵盖。
  重逢的喜悦如奔腾的江水,在胸膛里肆意充盈。
  没有说一句话。
  傅霆烨便快速将棉被盖住林月的身体,带着她冲出了火海。
  外头人熙熙攘攘,但久别重逢的两人却如同听不见,看不见一般,拥抱着彼此,在对方唇上印下了一个个吻。
  林月脸蛋脏兮兮得像个只小花猫,眼泪悄然落下,连带声音都有些哽咽。
  “顾宗年说,大水冲了火车,你要好久好久才能来救我,我害怕极了,今天差点从三楼爬窗户下来。”
  傅霆烨下颌线绷紧,半响,朝她牵唇,眼底沉黑隐晦地交换了一个吻。
  现在抱着林月,他的双手还隐隐有几分颤抖。
  想到一路上受的苦,此时觉得再狼狈也值得。
  “我会找到你,不管花多少钱,受多少累,我都会来到你身边。”
  林月激动地点点头。
  忽然,有人尖叫。
  “里头还有一个人,出来了,出来啦。”
  “快点过去,给他用水降降温。”
  “哗啦”一盆水浇在了顾宗年的伤口上,疼得他冷汗直冒。
  林月瞥见他的右臂被烧得血肉模糊,不由皱了皱眉。
  他应该是凭着最后一点救生欲冲出的火场。
  此时王管家见顾宗年还留有呼吸,没了其他小心思,赶紧叫人去喊救护车。
  林月虽然想冲他骂一句活该,但看到原书男主下场这样惨,也不由感到唏嘘。
  傅霆烨没有理会顾宗年的惨状,牵着林月离开了人群。
  而这,也成了顾宗年掀开眼皮看到的最后一个画面。
  ……
  第246章 多留几天
  “我们现在去哪?”
  傅霆烨伸手招了一辆小汽车,林月看着他的侧脸,现在还不敢置信自己已经逃出生天。
  强大的安全感涌入身体。
  看着灯红酒绿的香港街道,她仿佛正在和傅霆烨外出旅游般兴奋不已。
  傅霆烨道:“我是偷渡过来的,住不了酒店,现在先去秦叔家安顿一下。”
  林月想起了那个带着公文包来平河村看媳妇的大叔,忍不住笑。
  “那他现在肯定认不出我俩。”
  傅霆烨见她狡黠的模样,忍不住用手指拂掉她脸蛋上的脏污。
  可惜他的手更脏。
  这下,反倒是把林月的脸涂得更黑。
  傅霆烨没声张,心底却对这失而复得的珍宝分外疼惜。
  他望着外面的街景,嘴角漾起弧度。
  “我们可以在香港玩一阵子再回去,胡大队长说,他不会把我的事情上报,所以我们现在很自由。”
  林月内心一喜,很快又恢复理智。
  “算啦,你毕竟是知青,胡大队长又是个铁面无私的人,我们如果真在外头疯玩,他不知我们的安危,肯定会让人过来找。”
  “咱们今晚先去秦家借住一晚,明天马上回去。至于顾宗年,他现在还没有在香港站稳脚跟,肯定没精力祸害咱们。”
  林月说到这,话锋一转。
  “不过,等他拥有了一定的金钱和权力之后,一切就说不定了。”
  傅霆烨温柔地揉了揉她的后脑勺,让她靠在自己的怀中歇息。
  “你不用怕他,我有办法让他不得安宁。”
  林月没有问他方法是什么,因为这段时间舟车劳顿,刚才又受了那么大一场惊吓,整个人靠在傅霆烨的怀里,很快就被困意袭击全身,不知不觉睡去。
  等再次醒来,她躺在了一张价值不菲的红木床上。
  身下席梦思柔软到让她以为穿书只是黄粱一梦。
  衣服已经被男人悄然换下。
  林月想到傅霆烨蹑手蹑脚地给自己换衣,今早还趁她迷糊,往自己脸上落下无数个轻轻柔柔的吻,脸色不由娇润欲滴。
  这衣服还挺合适的。
  林月洗漱好后下楼。
  客厅内,欧式复古的吊灯下,一桌子人正围着吃早餐。
  为首的是秦楚,他瞧见林月,咳嗽了声,用手示意,让她坐在傅霆烨身侧。
  一个梳着油头的年轻男人熟稔地对她点了点头,这应该就是傅霆烨口中的好哥们秦芸。
  林月回以一个微笑。
  随即旁边的女佣立马上了新的碗筷。
  秦楚道:“刚来香港就急着回去干嘛,你沈叔还有欧阳叔都等着看你的新媳妇。”
  “再说好不容易来一趟,肯定也要置办些时新的东西回去,这样算下来,至少两三天是要的。”
  傅霆烨摇摇头,“有什么东西,是你们百货大楼一天准备不出来的?”
  “小月的父母在村里等消息,如今我们耽误时间,也只是平白让二老担心。”
  秦楚放下手中的筷子,不以为然。
  “多担心两天又不打紧,也没看过思虑过甚,身子出毛病的。”
  “就算有事,等你们回去了,小伤小痛两三天便能养好,不耽误什么。”
  傅霆烨薄唇翁动,旁边的秦芸勾了勾嘴角,接过话头,替他父亲劝道。
  “你不是发电报,让我们派人把那个林婉婉接过来吗?”
  “接的人已经上路一天,估摸着三四天就能把人带回香港。”
  “你就不想留在这,看一场好戏?”
  林月没想到,傅霆烨会把那惹祸精接来祸害顾宗年,心里顿时有了看热闹的打算。
  傅霆烨才记起这一茬,在和林月对视过后,仿若心有灵犀般抓住了对方的想法。
  他轻挑下眉,嘴角漾起弧度,不咸不淡地开腔。
  “既然如此,那便多留两天。”
  在香港过的日子很快。
  上午先是去秦楚家的百货大楼免费置办了一身行头。
  林月考虑到新衣要穿回村里干活,选的是明黄色的长衬衫和喇叭裤。
  黑色的裤子多挑了几件到时候邮回去,因为夏款上市的早,短袖长裙也来了几件。
  除了自己,傅霆烨和家人的衣服,她左右挑选,不知不觉选了一麻袋。
  总之秦楚已经放话免费拿,那她这么勤俭持家,自然不会客气。
  秦芸看着林月沉溺在购物里,点了根香烟吞云吐雾。
  “看来弟妹的消费力很强啊,你当知青每个月才50块,够养她吗?”
  傅霆烨散漫扬眉,嗓音低沉,拖着长长的腔调。
  “放心,她比你想象中的好养,而且男人的钱本来就是给女人用的,再过几年,等政策放宽,我肯定赚大钱给她花。”
  秦楚像是听到了好玩的事情,半开玩笑道。
  “以前怎么不知道你是个情种,我还以为你对女人没兴趣呢。”
  傅霆烨懒得搭理他的取笑,见林月陷入犹豫,便主动上去给她出主意。
  选好衣服和一些生活用品后,秦芸帮忙跑腿,开车将东西拿去邮寄。
  之后,顾宗年叫了辆小汽车,带着林月去了沈家和欧阳家。
  沈逸再见他俩,眼珠子差点掉下来。
  傅霆烨才走近几步,这人便穿着西装从沙发上蹦起。
  “你……你不是在插队吗?怎么跑到香港来了。”
  沈欣见自家儿子吓得跟耗子见了猫一样窝囊,气得敲了下他的脑袋。
  “给我一边凉快去,败家玩意儿,一天天不干正事,围着我打转也不会给你钱。”
  沈家是非常雅致的中式风格,书房的墙上还挂着一幅仕女图。
  看着那一格格的古玩意和翡翠摆饰,林月不由暗暗称叹。
  这沈欣还是个收藏家。
  林月看不出他对自己的喜恶,对方总是以长辈自居,矜持稳重,临走前送了一幅字画当做见面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