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我妈说,他们想见见你,”闻修越伸出手握住他的手,指尖在他手背上摩挲着,“这周末要不要去一趟?”
这事儿闻修越之前提过,当时季煜烽因工作太忙,不想分心。更重要的是,他确实还没准备好见闻修越的父母。他不擅长与长辈交流,但内心又挺期待见面。
“行啊。”
周日一早,季煜烽让闻修越帮他做了个发型,做完后对着镜子好一通照。活了21年,他从没对着镜子照过这么久。
一向嚣张傲慢的他,难得流露出几分紧张,问身旁的闻修越:“还……挺帅的吧?”
“帅,你最帅。”
换上一身干净整洁的正装,两人驱车前往闻修越家。路上,季煜烽脑袋里反复琢磨着见面该对闻家父母说些什么。虽说之前偶遇过,但如今处于谈婚论嫁的阶段,情形与往日截然不同。
想到“谈婚论嫁”这四个字。自己21岁,闻修越再过几个月就24岁,虽说年纪不大,但他们都大学毕业又有社会工作经验,这个时候结婚好像也不是不可以。
念及此,季煜烽默默看向闻修越。
到了小区,两人拿起备好的礼物,来到闻修越家门口。闻修越掏钥匙开门,屋内开阔的空间感扑面而来,毫无局促感,透着自在与随性。季煜烽正失神间,便听到了脚步声。
elena迎上前,他还没完全反应过来,就被一个温暖的拥抱裹住。
“我的儿子,你终于来了,妈想死你了。”
儿子??季煜烽有些发懵,不确定对方有没有抱错人。直到听见对方接着说 “小烽看着这么高又这么精神,怎么这么瘦啊”,才确定是在说自己。他有点感动,勾了勾唇,抬起手臂回抱住她。
“都别在门口站着了,”闻远朝笑着说,“赶紧进屋吧。”
看到季煜烽手里提的礼物,又道:“小烽,都是一家人不用这么客气。以后常过来,我和你们妈妈都很想你们。”
“嗯,好的,闻叔……爸。”季煜烽觉得自己没刚才那么紧张了。闻家的家庭氛围太好,在充满爱的环境里长大,难怪闻修越也懂得爱人。
elena揽着他的手臂,她是个阳光的母亲,笑起来光彩很盛,完全不会让人产生距离感,让人不自觉想亲近。走到沙发的这段路上,她还在问他最近工作累不累、忙不忙。
季煜烽笑着应下,在沙发上坐下,就听闻elena说:“修越你也真是的,早就让你带小烽回来,怎么过了这么久?是不是要我哭天抹泪求你,你才能把小烽带过来?”
这不是闻修越的原因,季煜烽抢在他之前解释:“是我最近太忙没抽出空,他早就跟我提过,让我来。”
elena拍了一下他的肩膀:“小烽怎么这么护短啊!妈告诉你,以后修越要是惹你不高兴,你直接揍他,我绝对不拦着。”
闻修越故作惊讶,逗她:“妈,我可是你亲儿子啊,不能这么偏心。”
“亲儿子怎么了?谈恋爱就得负责,惹小烽生气就是你的不对。”
“他哪能惹我生气,”季煜烽懒懒地笑了笑,“我不气他就不错了。”
话音刚落,就听见一个干净透亮的男声:“哥,小烽哥,我刚才在卧室戴着耳机练英语听力,没听到你们来,爸叫我才知道。”
闻杨走到另一个沙发旁坐下,季煜烽觉得闻家三兄弟都长得太出挑,还都是高个子,闻杨看着像个小大人。他刚坐下,就听闻远朝说:“闻杨,阿姨在厨房忙着做午饭,你去给你小烽哥和你大哥洗点水果。”
“好。”
闻远朝坐在另一个沙发上,语气诚恳地对季煜烽说:“小烽,上次去你家,是爸的态度不妥,爸跟你道歉。你别往心里去。现在我真心祝福你们。不是我自夸,修越是个好孩子,我相信他能给你幸福。”
季煜烽听了这话很是不好意思。闻远朝那天不过是实话实说,他本就是个文明人,即便动气也没说过重话,连脾气都算不上发过。“爸”,他生涩地唤了声,随即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您要不提,我都忘了。”
至于闻远朝说的,闻修越会给他幸福,这一点季煜烽一直坚信。他的温柔和担当都刻在骨子里,他又是个强大的人,时时刻刻都在保护他,让他无时无刻不感受到温暖与爱意。
闻远朝越看儿子找的对象,越觉得顺眼。为人真诚直率,做事又有能力。这般品性,纵使是个男孩子又如何?
闻杨把水果盘端了过来,盘中各色水果码放得煞是好看。他将果盘摆在茶几上:“哥,小烽哥你们吃。”说完习惯性地坐到母亲身边,拿起一个芒果,熟练地扒好皮,递到她嘴边。
“峥优怎么不在?”闻修越问,毕竟他之前一直在家住。
“他出差了,自打接手埃迪的管理,他就一门心思扑在工作上。”闻远朝说。
随后,五个人围坐在客厅里,话题从工作聊到生活。闻远朝给他们推荐了几个颇具潜力的项目,elena则兴致勃勃地规划着日后的旅行,还罕见地走进厨房露了一手。
午饭时分,桌上摆满了丰盛的菜肴,其中还有elena做糊了的红烧肉。
“妈,您是不是把盐当成糖了?”闻杨笑道,“而且红烧肉里不该放花椒和八角,味道会杂乱,放黄酒和酱油调味就够了。”
“你行你来啊。”
“闻杨你别讲究吃,我老婆的手可不是用来做饭的,那是用来享福的。”
饭后,闻远朝拿出一张银行卡递给季煜烽,他愣了一下没接,闻远朝干脆塞到他手里说:“小烽,我知道你不缺钱,但这是我和你妈的心意,你必须收下。都是一家人,别跟长辈见外。”
季煜烽下意识看向闻修越,见他点了点头,才有些不好意思地收下:“谢谢爸。”
午休时两人一起回到闻修越的卧室小憩。晚上留宿,下午想着出去走走透透气。
夏日白昼漫长,空气炽热而躁动,他们来到莫奈花园。园内游人三三两两,举着相机捕捉花丛间的光影。
穿过钢筋森林,一路行过修剪齐整的花径,最终投入自然的调色盘,季煜烽仿佛坠入色彩的漩涡。明黄的灿烂、柔粉的温婉、深紫的幽邃……花的尽头仍是花,景的深处还是景,恰似莫奈挥毫,将光影的韵律、色彩的诗篇、梦幻的意境揉碎在一起,美得让人心醉。
即便作为一个偏爱宅居、又不太解风情的人,季煜烽也忍不住感叹像是闯入了被施了魔法的天地,连时间都仿佛静止了。
沐浴在大自然的魅力与艺术的熏陶中,他下意识望向闻修越,只见日光在他发梢碎作金屑,眸中盛着整片花海的璀璨。
“季小狗,我们结婚吧。”
冷不丁听到这话,季煜烽愣了许久才回过神,藏在心底的期待像被揉碎的星光突然落满掌心,他难以置信地追问:“什么?”
“我说,我们结婚吧。”闻修越笑得温柔而专注,从兜里掏出丝绒盒子,两枚银亮的男士戒指在夕阳里泛着温润的光。
“这个是?”
“我妈给咱们订的,说是送给未来儿媳的见面礼。”
愣了许久,季煜烽笨拙又真诚地甩出一句“老子同意”。
求婚在寻常又浪漫的氛围里悄然落定。他低眸,看闻修越正一点点为他戴上戒指,金属环触肤时的微凉,令他的心尖泛起颤栗。
然后,闻修越的手掌轻覆在季煜烽发顶,继而捧起他的脸颊。
两人呼吸交缠间,闻修越垂眸望着他,眸光缱绻黏稠。缓缓低下头,唇覆上他的,辗转厮磨间,舌尖带着不容拒绝的温柔,一点点撬开他的牙关。
季煜烽热烈地回吻着他。
爱是经久不衰的色彩。
是岁月织锦时不肯褪色的底色。
是星河流转中始终跃动的光焰。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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