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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文斋 > 穿越重生 >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 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59节
  开头对于凌霄寒山的介绍,和温宸的出现,是那么的相得益彰。银发白袍的温宸,就像山巅常年不化的积雪一般,高高在上,清冷孤独,不食人间烟火。
  他站在雪山之巅,手中剑诀一捏,背后的青色长剑发出龙吟般的剑鸣。
  剑还未出鞘,层层森寒的建议已经向四周弥散开来。
  才刚刚看了个开头,温宸整个人就被吸引住了,不自觉的摸了摸桌边自己新买的佩剑。
  自古以来剑为百兵之首,百兵之君,文人雅士多有佩剑,自从看了墨瑾公子的这本书,汴京佩剑的人就多了起来,就连卢天赐自己也是,也特地花了一半的月银,买了一把剑。
  掐诀,剑鸣,剑出,闪现,灭杀,取丹。
  杨蔓娘真的非常擅长渲染气氛,也擅长这种高逼格的战斗场面描写。
  干净利落的斩杀,朴实无华的描述,细致入微的细节,大气滂沱的雪景。短短几句就将温宸的理智冷静,杀伐果断描写的淋漓尽致。
  卢天赐是越看越喜欢,温宸强大的剑修之术,看的他心驰神往头皮发麻。
  尤其是读到温宸用飞剑将妖兽绞成血雨碎肉的时候,卢天赐只觉得那股子酣畅淋漓的感觉,飞速的从脚底板儿窜到头顶,简直要从天灵盖儿喷薄而出。
  这种冷酷至极,且干净利落的剑修之术,实在是太有逼格,太令人不自觉就代入其中了。
  他紧紧的攥着手里的朱雀门小报,激动的脸色通红。简直恨不得自己也和温宸一般,学会那般高明强大的剑术,在千丈雪山山巅猎杀妖兽!
  “大衙内,夫人让奴婢给您送一盏润燥的冰糖燕窝。”
  看得正起劲儿呢,外面传来母亲的贴身丫鬟秋娥的声音。
  卢天赐赶忙把手里的小报压在《论语》下面,才若无其事的道:
  “进来吧!”
  说实话,燕窝这东西,他是不爱喝的,但是奈何母亲的一片慈心,他总是不好辜负。
  打发走了送汤的秋娥,卢天赐抽出小报继续读。
  才刚舀了一勺冰糖燕窝,还没入口。
  女主就出场了。
  杨蔓娘在小说中,花了不小的篇幅,从声线,容貌,动作,情态,穿着,全方位的描写刻画女主的妩媚撩人。
  她的娇嗔,她的姿态,以及和男主温宸的互动。
  她一袭轻薄的红色纱裙,纤巧的赤足涂着蔻丹,轻踏在冰雪上,缓缓走来,嘴角勾起一抹似笑非笑的弧度,眼尾的光慵懒又撩人。
  “我生的好看吗?”
  生平第一次读到这样的女主描写,卢天赐的脸可疑的变红了,心脏忍不住砰砰直跳。
  情窦初开的少年郎,怎么能拒绝妩媚撩人的大姐姐呢!
  “好看!”
  他几乎被迷住了,语气喃喃的道。
  勺子里的冰糖燕窝,淅淅沥沥的全部滴在了白袍子上,他都没注意。
  这样的妖女类型女主,在这个民风保守的年代,绝对是划时代的!
  相比于这个年代推崇女子的含蓄,文雅和被动羞涩。
  她们的身上更多的是现代女孩的特质,是自信的,主动的,我行我素的,火热的。
  她的美是具有冲击性的,攻击力很强,仿佛一举一动都在逼着你承人她很美。
  但,谁也无法昧着良心说她不是美的。这就是久经时代的考验,能和清冷圣女打的有来有回的妩媚妖女的魅力。
  她无论是容貌,情态,嗓音,气质,还是出场的神秘。
  都像晴天的一声春雷,轰隆隆的在汴京炸响了。
  她是如此的妩媚动人,与众不同,如此的我行我素,任谁都会觉得惊艳难忘。
  只是刚刚出场,且笔墨不多,甚至杨蔓娘都没有描写她的身世姓名。但是只是一个露面,整个人的形象就已经立来了。
  红裙慵懒,丹蔻赤足。
  一颦一笑,媚骨天成。
  这个画面,让第一次读到的卢天赐深深的着迷。
  原来,这世上还有这般女子!
  妩媚妖女的横空出世,安全颠覆了这个北宋少年郎的想象!让卢天赐不自觉就将自己带入男主温宸了,他越看越激动,迫切的想知道之后发生了什么。
  “这个神秘的女子究竟是谁呢?她那么的美貌,又那么的......大胆!又赤足出现在那样寒冷的雪山上,难道她也是猎杀冰属性妖兽的修仙者吗?”
  卢天赐在心底幻想着,后面究竟发生了什么!
  接着,翻页。
  然后,愣愣的看着空白的小报背面,才发现,没有了。
  读到关键处,竟然就没有下文了。
  “又断章!这么关键的地方!”
  卢天赐虽然最近也了解了墨瑾公子断章的毛病,但此时此刻还是真的很想骂人。
  他只好坐在书桌前,撑着脑袋,再次重读一遍看过的内容。
  渐渐的,目光有些迷离。
  这世上真的有这样的女子吗?
  卢天赐今年虚岁十六岁,已经到了说亲的年纪,祖母和母亲也已经开始为他相看妻子。
  所以心里对于未来的娘子,少年慕艾的卢天赐心里是有所幻想的。
  原本在他的心里,自己的妻子一定是一个知书达理,能和自己一起读书弹琴的大家闺秀。
  但不知道为什么,此刻他突然又不这么想了。
  晚上睡着之后。
  他还做了一个梦,梦到自己被人追杀,掉落悬崖,拜入宗门,学了一身的好本事。然后登上雪山之巅,用飞剑斩杀妖兽,遇见了那位一身红裙的神秘女子。
  她丹蔻赤足,笑容慵懒,缓缓的向自己走来.......
  第118章
  观音桥, 春明坊,杨家。
  伴随着院子里幽影精力充沛的汪汪声和白绾绾不甘寂寞的喵喵声,天光大亮, 杨蔓娘缓缓睁开了双眼。
  随着春日的到来, 汴京的天也亮的越发早了, 这会子按着现代的算法也才七点多, 黄澄澄的太阳就已经照在西厢的窗棂上了。
  揉了揉眼睛,杨蔓娘躺在床上一遍雇涌着,一边伸懒腰。
  “咚, 咚,咚!”
  便听见门外老三杨盼娘兴奋又急促的敲门声儿。
  “大姐大姐,快起来啦!今儿可是社日啊!我都听见社火队敲鼓的声音啦!”
  社日, 起源于先秦, 而盛于唐宋。
  一年两次,春社和秋社。其最初的目的是百姓为了祭祀土地, 祈求风调雨顺而举行的盛大集会,回报土地神给予一年的五谷丰登。社会这个词,也是由此衍生而来的。
  古诗有云, 社日双飞燕, 春分百啭莺。
  箫鼓追随春社近,衣冠简朴古风存。这不同朝代的两句诗,都是说的春社,春社也是仲春最盛大最美好的节日。一般春社的时间, 便是春分后第五个戍日, 万物生发,春暖花开,燕子归来, 雨水充足,正是休耕了一个冬天,土地最有活力的时候。
  大宋虽然商品经济发达,商人众多。但是官府对于农耕还是极为重视的。朝廷会在社日专门给官员们放假,让他们参与社祭,重农催耕。
  莺歌燕舞,黄鹂在春日的韶光里鸣叫歌唱。
  这般热闹又动人的日子,先生们也知道学子们上学的心思,所以各家学堂也都放了假,比如文绣院便是如此。
  杨蔓娘姐妹俩到的时候,土地庙前已经聚集了不少人,空地上也早早的搭起了十几个大棚子,周围乡里的保正里长们早早的们带着村里的青壮男女昂首挺胸,敲着鼓点儿进城,精心的装扮着属于自己村的社棚,许多棚顶上都撒上花瓣,绑上新鲜的柳枝儿。
  这会子还有些早,社祭还没正式开始,姐妹俩看了几眼各家的社棚,便转而开始先逛街。
  社日这天,可不单单是祭祀土地神的日子,也是各大商家做生意的好日子,土地庙两旁也早早被大大小小的摊子占领了,各种各样新奇又便宜的小玩意儿,吸引着一群群来看热闹的男女老幼。
  有卖瓜果的,卖鸡蛋鸭蛋的,卖兔子鸡鸭的,卖针头线脑的,卖各种廉价首饰头冠的。
  有那出售的各色水饭的,推着独轮小车儿卖爊肉和干肉脯儿,獾肉、野狐肉的,还有那跳着担子,卖自家制作的烧鹅、烤鸭、烧鸡、辣兔头、烤鸡皮、炙腰子的。
  “羊白肠儿!现煎现卖的羊白肠儿!十二文!尝一尝嘞客官!”
  “麻腐鸡皮、麻饮细粉,煎耍鱼!千层儿!辣脚子!”
  “豆蔻山楂蜂蜜引子,雪泡豆儿水,酸甜可口,美容养颜哩......”
  那卖甜油糕的小贩正气势汹汹和一个赶牛车拉客的的汉子吵架,嫌对方的牛车挡住了他的生意。
  行人摩肩接踵,各种叫卖声儿,此起彼伏。
  “大姐,这味道闻着好香啊!咱们吃什么啊!”
  老三杨盼娘抽了抽鼻子。
  她一向喜欢买这些小食,尤其是逛街的时候。
  “先买两串麻腐鸡皮垫垫肚子!”
  杨蔓娘指了指不远处烟熏火燎的小摊子,笑眯眯的道。
  俩人朝食就吃了一个鱼肉包子,本就是空着肚子出来的,就想着一边逛一边在摊子上吃点儿什么。
  “大娘子!蔓娘!三娘!盼娘!”
  正吃着麻腐鸡皮,杨蔓娘便听见旁边有人叫她。
  一转头,却见不远处,是张嫂子在向她们姐妹俩招手,她家就住在南熏门,杨蔓娘刚穿越的时候,租住的便是她家的屋子,还买过她家儿子做的羊皮靴子呢。
  “嫂子在这里做什么呢?”
  见到是熟人,杨蔓娘拉着妹妹跑上前笑问道。
  张嫂子笑眯眯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