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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文斋 > 都市言情 > 退潮gl > 第66章
  “这块给小y。”她推来的碟子上,奶油玫瑰保持着完整的剖面。我盯着花蕊部分微微发黄的糖霜,想起医生说的龋齿已经侵蚀到牙髓。
  所以我没有接过那块递过来的蛋糕。
  原来,我不是不爱吃甜食,我只是怕痛。
  散席时,春雨正密,那天是春分。我站在酒店旋转门前,看雨帘将霓虹灯折射成七彩的糖衣。手机在口袋里震动,天气预报推送s城明日潮位将达到三年内最低。
  旋转门将人群分成若干等份,z被裹挟在人群中间,发梢扫过我的肩头又迅速撤离。三年前她也是这样消失在雨幕里,不同的是那天她没带伞,风衣下摆溅起的泥点在我裤脚留下深褐色的印记,像谱号上晕开的墨渍。
  z总是比我决绝。
  我们还是没有说再见,不论是涨潮,还是退潮。
  航站楼广播开始催促登机。
  在返程的路上,飞机正在穿越积雨云。我突然很想知道,当你在饭局上持刀切开蛋糕时,会不会也有一瞬间想起那个雨夜,我们也曾有着转瞬即逝的自由。
  z,你举刀切开的不是蛋糕,是我。
  我哈了口气,舷窗结满雾气。我用指尖在上面画了个太阳,然后看着它被更多的雨水溶解成咸涩的河流。
  一切如故,水在我眼里落着,在我身上冲着,在我心洇着。
  你站在人群中央,笑得那么合时宜。
  就像我从未认识你一样。
  这是一场缓慢发作的龋病,在甜蜜的伪装下蚀骨钻心。你主刀亲手带血去肉地剜走了我的甜,做了一场彻彻底底的根管治疗。
  我好像,马上也要变成像你这般的大人了。
  祝福你,我的朋友,成功的大人。
  作者有话说:
  因为我是一个习惯在脑中写大纲的人,有啥灵感就写啥。所以其实按照我开始的预想,分离才是原定大概的结局,be,像退潮一样渐渐隐去。但写着写着,我突然觉得可能还有另一种破镜重圆可能性,遂大刀改文。(幸好我是全文存稿选手)
  生活中的遗憾太多了,这样改写,并不是逃避遗憾,而是选择给遗憾之外的可能性留一扇门。就像退潮后,又会再一次涨潮。
  退潮的灵感来源有很多,很大一部分就来自我生活当中的经历和这篇写下来的随笔。后来想想,不如就把它当作一个番外,独立出来分享给大家。
  第68章 粥米
  我的人很爱打喷嚏,每逢最温暖的日子,她就一直响个不停,比隔壁的猫更像汽车的发动机。
  听人说,那种日子,叫春天。
  我只知道,每当她开始"阿嚏、阿嚏"地停不下来时,阳光就会变得毛茸茸的,空气里飘满细小的绒毛,痒痒的,让我想打滚。
  我认识人很久了,她身上的味道很好闻。她身上有晒过的棉被味,苹果味,还混着青草地的呼吸,我总把鼻子埋进她衣角,像埋进春天的云里。
  人的身边,有另一个人。我叫她'她'。
  当隔壁的猫又开始叽哩咕噜的唱歌时,她们正在午睡,我蜷缩在她们交叠的衣摆间,突然明白了为什么人需要一双灵巧柔软手,而不是小狗的四只爪子。
  因为那样,人才能紧紧抱住彼此。
  人喜欢用双手拥抱。这个发现让我有点沮丧,我的爪子只能笨拙地搭在她们膝盖上,而她们却能像两株藤蔓那样缠绕。不过好在他们的中间还有一处凹陷,可以让我完美的钻进去。
  人总把脸埋进另一个她的颈窝,像雏鸟钻回温暖的巢;写字的那个则会用指尖梳过对方散落的发丝,动作比舔舐幼崽的母猫还要轻柔。
  人喜欢她,我也喜欢她。她经常会带零食给我,所以每当她回家,我会用我的尾巴热烈地欢迎她。
  所以人一直觉得,我更喜欢她。其实这是不对的。
  我知道人现在偶尔还会吃醋,觉得我更爱另一个总带零食回来的她。但人永远不会明白,当我做噩梦时,第一个奔向的永远是她曾经蹲下来的那个高度。
  或许有人会问我,人都叫人,为什么那个人,是你的人?
  我也不知道怎么解释。我只知道,在我第一次见人的时候,要不是她,我会是一只剩下的小狗。有很多人路过我,有些摸摸头,有些拍拍屁股,甚至有人把我拎起来看了一眼,又放下。
  我知道,她们那天本来也是只想带走另一条小狗,我的弟弟。
  她抱着我的弟弟,而我的人在看我。
  我的人蹲下身,把外套铺在我脚边,轻轻问我:“你想跟我回家吗?”
  我朝人摇了摇尾巴。
  从此,我是她的小狗粥米,她是我的人。
  其实答案很简单: 当所有人都想掂量我有几斤几两时,只有我的人,先交出了自己的重量。
  在先前某一段时间,我的人突然变得比以前虚弱很多,她受了伤,大概是我第三次见到人疯狂打喷嚏的季节之前。
  我的人之前就不爱出门,她变得更不爱出门了。
  我嗅到了咸咸的味道,我的人偷偷告诉我,或许人要和她分开了。我常试像她一样拥抱我的人,但粥米我,只是一只小狗。
  人和她分开了,在人疯狂打喷嚏时季节之前。
  人带我坐上了车。我和她、弟弟、房子说了再见,虽然人说我们可能不会再见了。车子发动的声音震得我耳朵发麻,窗外的街景飞快往后退。我趴在人的脚边,看她的手紧紧着我的绳子,像是怕一松手,就会连我也丢了。
  可我的人却把我交给了另一个人,这是我第一次咬了我的人,但人是我的人,所以我最终还是决定咬在了裤角。
  我的人很聪明,人一下子就知道我在想什么。人像第一次见我那样蹲下了身子,说人一定会带粥米回家。
  我当然知道,人类说话不能全信。但我的人没有说谎,我闻得出来。
  人用额头轻轻碰了碰我的鼻尖,小声说:“粥米乖乖,等我,好不好?”
  人果然生了病,人的鼻头竟然是干干的。(可那时我忘了,人不是小狗,人的鼻子就是干干的)
  又到了人打喷嚏的季节。再次见到我的人,人瘦了好多,可蹲下来的高度还是刚刚好。
  我们搬进了新家。这里没有弟弟,没有她,只有我和我的人。新家的阳台很小,但足够我趴着看楼下经过的每一只小狗和猫。我在这个新地方,陪着人又过了一个春天。
  我和人在一起很久很久,久到人又遇见了她,然后又遇见了弟弟。
  我很开心,尾巴都压不下来。因为我想,只要有她在,人或许就会变得跟从前那样,不那么孤单了。
  她会说人的话,她也拥抱人的手。
  人只是笑,看着我围着她跑了一圈又一圈。我喜欢她,因为人也喜欢她。
  我又嗅到了咸咸的味道,不过还不重要了,我知道她们现在挺开心的。
  于是我又摇起了尾巴。
  就这么摇啊摇,摇啊摇,我己经记不清这是我和人的第几个春天了。
  人最近总抱着我念叨,唤着小狗啊小狗。
  虽然人还是叫我小狗,但我知道,我是只老狗了,我的鼻子变得跟人一样干;我跑不动很远的路了,有时候跳不上床,人还会像从前那样蹲下来,张开手臂说:“粥米,来。”
  人总夸我是一只聪明的小狗。是的,我是一只聪明的小狗。
  而我这一生最聪明的一次决定,就是让人带我回家。
  我的人,是世界上,最好的人。
  因为我是一只聪明的小狗,关于分离,我想了很多很多。分离就像是我和人晚上一起入睡的那段时间,清晨睁开眼,我们又会再一次遇见。最好的睡觉地方,就是爱的人身边。
  它也应该像我和人最爱玩的捡球游戏,我把球叼到很远的地方,但最终总会回到她张开的双臂间。也像每个她上班的白天,我在门口数着秒针等她,直到钥匙转动的声音把等待变成欢跃。
  人和她也不是年轻的人了。
  傍晚的阳光斜斜地照进来,把我们的影子投在墙上。人坐在飘窗上写作,我趴在人的脚边,时不时用尾巴扫一下人的拖鞋。人放下笔,弯腰挠了挠我的耳后,我仰头蹭了蹭人的袖子。
  人和她说,我最近好像掉毛掉得很厉害。
  我没告诉人,我是故意的。每次仰头,我都偷偷在她织的每件毛衣里都藏了一根自己的毛发,这样就算去往最远的远方,我也能循着气味回家。
  是的,我和你保证,我会回家的。
  我永远记得你的味道,晒过的棉被味,苹果味,还混着青草。
  爱一个我的人总是让我充满使命感。不只是吃饭、散步、在门口等她回家那么简单的事,而是一种很深很深的愿望:
  人,你永远不会孤单。
  往后,每当你打喷嚏,就是我在想你。
  作者有话说:
  好小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