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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文斋 > 综合其它 > 和未婚夫他叔先婚了 > 第98章
  陆放的视线扫过毕业系列和作品集,最终将目光放到了那张叶知丛拿他当人像的画作上。
  他把那幅画重新搁置在画架上放好,随后将懒人沙发豆袋拖过来,懒懒散散地往上一坐,随意曲着两条长腿,大喇喇地将人转过去面对着那副画。
  “记得这幅画吗?你说我是你的灵感缪斯。”
  叶知丛怎么会不记得,那是他一笔一笔画下来的,也是他第一次仿佛见到了爱神的模样。
  他还没明白陆放想要干什么,随后兔尾巴就被揪出来,又和心灵手巧一起来来回回地拽。
  然后他听到陆放说,“你也不想把这幅画弄脏的,对吧。”
  ……
  叶知丛好无助啊。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他嘴上说着是没有陆放的允许他怎么怎么。
  可这是他想控制就能控制的吗?
  更何况今天陆放也不肯帮忙关闸了。
  那岂不是抽刀断水水更流的,而且还没有刀。
  叶知丛害怕地吱哇乱叫,可白衬衣和袖子也不知怎么的被拧到了一起扭送在身后被人单手捞着。
  他急得快要从人身上跳下来,可搭在两侧的腿也使不上力气。
  他终于惊叫起来,他真得不想搞脏这幅画,他崩溃地求饶,说他控制不住地真的快不行了不要这样放过他这一次吧求求了。
  陆放好心地松开他的手。
  以前都是被人捏着,这下却变成了叶知丛自己手忙脚乱地自己去堵,最后在一片焰火中,保下了那副画,却搞秃了兔尾巴。
  兔尾巴不再圆也不再蓬松了。
  湿哒哒地躺在人手心,又委屈巴巴地黏在那里。
  陆放亲吻他,夸他做得真好。
  叶知丛整个人都迷糊了,窝在不算宽松的懒人豆袋里,小小一团。
  小兔子总是喜欢把四只脚都缩起来,埋在肚皮下,将整个身体都蜷成圆滚滚地模样,撅着短尾巴一翘一翘地。
  陆放坐在一侧给他留了点位置,叶知丛没什么力气地伏在人膝前,把整个人都团了起来,只剩撅着的短尾巴缩不进豆袋的范围内。
  陆放安抚他的脊背,顺着脊骨线条往后捋。
  叶知丛像喝大了酒似的太晕乎了,他松开小蛇,下意识地去套麻袋里的大蟒蛇。
  然后泡药酒似的把大蟒蛇头塞进了嘴巴。
  陆放安抚人脊背的手一顿。
  他低头,将人脸侧的碎发向后拨,温柔地挽向雪白耳梢,干燥指腹搓热柔软耳垂,还不忘安慰受惊的小兔尾巴。
  叶知丛可能是真的喝多了。
  他抬眼望过去的视线都迷离了。
  正对上一双他已经看不出来有多么晦涩和阴暗地目光。
  陆放,像往常一样,去揉那颗圆脑袋。
  黑色碎发从指缝中漏出。
  然后下压。
  ……
  缪斯登场,爱神降临。
  他们在艺术家用来创作的殿堂里。
  制造世间真与美的作品。
  执笔的造物主趴在豆袋里,躺在地面干涸的颜料上。
  油画颜料又被水润化开,将白衬衣染出缤纷模样。
  来自缪斯的灵感源泉源源不断。
  或许爱存在,缪斯和灵感就永远存在。
  他终于张开白色的翅膀,盛放出五彩斑斓地光。
  nefelibata之名将落向世界每一个角落。
  漫步云端的人再也不是白日空想家。
  他的灵魂归于实体,虚与实在天才的眼睛里交织。
  他将是二十一世纪最伟大的画家。
  ——最伟大的天才画家摸了摸自己的喉咙。
  心说原来真的不会被捅死。
  就是哑巴了三天,小鹦鹉一张嘴再也不是小黄鹂了,直接成哇哇叫地乌鸦。
  “陆!放!”
  被吓了一跳的小白球诡异地抬头四下张望——家里哪儿来的大鹅?
  第58章 婚礼/正文完
  刚领到结婚证那日, 叶知丛要拍照官宣。
  人们说要纪念人生中仅此一次的重要事件,将平平无奇的普通日子,变成一个具有特殊意义的时光, 这很浪漫。
  当时的叶知丛不理解浪漫在哪里,认为如果一个人结三百六十五次婚,每天都是纪念日,每一天都会觉得浪漫吗?
  他不懂,‘浪漫’这个抽象的字眼不在他的数据库中。语言难以诠释出来的词汇,一向都被他分放在奇奇怪怪的区域里。
  可后来——
  在他的毕业展,他穿着学士服。
  当nefelibata这个名号享受着众人的鲜花与掌声时。
  他的目光穿过礼堂中央,越过重重人群,他看着最后排站着的正装出席的陆放, 视线交汇的那一刻, 时光好似在此刻定格。
  身边的赞美声络绎不绝,绅士们从不吝啬对美好与艺术的欣赏。
  他是leaf, 他是nefelibata。
  grave夸张地大喊oh my god!
  可他却好似只能听到一个人的声音——
  那个人唤他:我的丛丛。
  “毕业快乐。”
  大捧白色的风铃点缀着星星点点的蓝星花。纯白无瑕的朵朵风铃绽放在繁盛绿叶中,在人怀里轻轻摇曳。
  风铃, 恰似风的铃铛。他们不过才分开不到七个日夜, 陆放却捧着大束的思念走过来, 将隐晦地爱意藏进花里,一步一响,一步一想。
  他说送你白风铃,寓意是来自远方的羁绊。
  叶知丛去戳那朵朵风铃花蕊,心说他也查过的, 风铃的花语还有另一层意思,是一生只爱一个人。
  我在等风来,等风也等你。
  叶知丛仰起头看人, 那笑靥比白风铃还要洁白无瑕,他的声响也比铃铛更清脆,浪漫两个字此刻在脑海中具象化。
  他说:“还好,你等到了呢。”
  或许只有陆放明白他的小朋友在说什么,他弯着唇角低笑着:“嗯,还好我等到了。”
  等到在贫瘠的沙漠中种下的那颗种子,如今百花盛开。
  以爱之名,全都是我的模样。
  叶知丛去触摸陆放的脸,拂去人肩头不存在的风尘仆仆。
  他知道陆放最近太过忙碌,在他启程时抱歉了很久,说没办法陪他一起回曼城。
  可他毕业典礼这天,陆放还是不顾一切地赶过来,准时到了场。
  他轻轻笑起来,说“我也等到了。”
  每个平凡的日子,因你的存在才变得不平凡。
  那些在角落里绽放的小小蓝星花,还有一个十分文艺的名字,叫琉璃唐绵。
  蓝星花花朵很小,像一颗颗纯净琉璃,通透无暇,哪怕作为配花,一眼看过去,那分明的蓝与白真真切切,毫无保留地盛开着。
  浪漫不止玫瑰,蓝星花的寓意隐晦又极致——你是我生命里永恒的主角。
  不是非要长成鲜艳的玫瑰,你乐意的话,可以做茉莉、做雏菊、做向日葵,做无名小花,做千千万万。
  可以是山间的一缕清风,也可以是林间的一只小鸟。
  哪怕全世界都盼着人长成玫瑰。
  可陆放一直在告诉他,你可以做你自己。
  蓝星花在偷笑,风铃花在摇头。
  叶知丛飞扑过去,拥抱属于他的太阳。
  陆放迎接那束阳光,照耀在自己身上。
  他们在此刻幸福地拥吻。
  路过的白鸽挥翅祝福,伫立在两旁的树木扇动叶子——
  曼城金黄的银杏,摇红了佛罗伦萨层叠浸染的枫叶。
  圣母百花大教堂的穹顶记录着这座城市的时间锚点。
  百花之城是天然直白的浪漫,可翡冷翠这古老的东方意境亦不逊色半分。
  昏黄光斑夯进钟楼与老桥,诗人但丁向神明重许愿望:
  那场仲夏夜之梦啊。
  请你给我一朵紫色的鸢尾。
  加缪和普鲁斯特或许在此处共饮过酒;达芬奇和徐志摩亦在时空的交错中曾一同高歌。
  艺术被封印进时光的脉搏,永恒驻足停留,总不会被遗忘。
  人类在浪漫里虚构此生。
  而此刻,他与他对视——
  在彼此的眼眸中掀起一场文艺复兴。
  蜜糖色的夕阳散落在叶知丛的肩上,落日将钻石染出琥珀色的影子。
  陆放想用手中的钻戒和人做交换,问他一年之后,可不可以给他带回来一朵鸢尾。
  ——鸢尾是爱意的使者。
  六小时的时差抹不掉恋爱一百天的纪念。
  陆放不用等鹊桥铺路,他可以自己走过来,在七夕这一天,走到叶知丛的面前。
  他曾无数次地朝叶知丛走过来。
  终于是在此时、此刻,问出那句——
  “除了喜欢我,还敢再试试吗?”
  叶知丛的指尖甚至已经触碰到那枚钻戒,他闻言略带惊诧地仰头,一双圆眼睛几乎盛下了整座城市的日落。
  “试……什么?”
  “试试爱我,”
  陆放说:“不用像我爱你那样,用你自己的方式,爱我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