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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文斋 > 武侠仙侠 > 师妹决定开摆 > 第125章
  于是他无视异想天开的奚缘,让莫等讲讲发生了什么。
  “发生了什么?”莫等有些迷茫。
  在他的视角里,其实没发生什么,他虽然在魔界为奚缘的财产奔波,也参与了龙女晴的行动,但一直是置身事外的状态。
  用人话说就是,她们也不带他玩。
  龙女晴带着几个姐妹在陆家为非作歹时,他和沈清卿在一左一右守大门,后来出了些事,大抵是沈芥血要掉完了,沈清卿便被叫进去,于是他只剩下一个人守大门。
  过了许久,守大门的工作结束了,龙女晴给他发了点特产,让他自己一边玩去,刚好奚缘大喊救命,莫等就从魔界连夜赶回来了。
  相当无聊的生活。
  奚缘拉着灯灯的衣服艰难地坐起来,拍拍他的肩,安慰道:“没事,也不是什么也没干,你起码救了我一条小命。”
  “嗯,”莫等说,“我很庆幸。”
  庆幸他来得如此及时。
  奚风远说:“停。”
  你们不要这样好吗,他好怕下一秒这两人就要抱在一起互诉衷情了,这样一来不说他女神还能不能降世了,就说这年纪也不对啊!
  灯灯看着刚成年,但起码活了一百来年了,他徒弟还没十七!
  虽然她脚踏三条船!但她还是个孩子啊!
  奚缘拧过头,脸上不挂着久前同款的震惊表情:“你怎么还在这?”
  “来给你解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你要不要听?”奚风远的心思在脸上写得明明白白,爱听不听,不听他可就走了。
  奚缘又懒洋洋地躺下来,揪过几朵粉白色的花遮在脸上,示意您说吧,她可以当做睡前故事听。
  毕竟灯灯讲的乱七八糟的,她光是理解就耗尽了力气,真的睡不着。
  “事情要从半个月说起。”
  半个月前,有些门路的修仙者都知道修仙界第一宗门又要派人外出招生了。
  去年没选上的经过一年的沉淀,就会想这次自己又行了,这觉得自己行的人一多,就出现了行人……啊不是,就滋生了一些产业。
  比如说宗门报名交钱包过啊,上头有人交钱引荐啊……总的来说,就是坑钱的。
  不过故事的主角余则了不同,他是冲着别人的命来的。
  第117章 男人还是要快一点
  余则了是一个邪修,顾名思义,就是只做损人利已之事的修士。
  他有一面万魂幡,当然,没收集到可以万计为他所用的鬼魂,不然他该在想方设法逃离正道人士的追杀,而不是有惊无险地突破到元婴期。
  只是想再进一步,就需要更多的鬼魂,最好是含恨而死的,但梁国嘛,新梁王一手遮天,在魔界呢又有些魔脉,偶尔出现的冤魂早就被她的人瓜分干净了,他根本找不到能用的。
  没有条件就创造条件,动手能力极强的余则了决定人为制造厉鬼,为此,他来到了洛城。
  这个地方就很好,不像王城,人才太多了,他写了那么久的简历梁王看都没看直接拒掉。
  这里人多,修仙的好苗子就多,人多,少几个人也不引人注目,人多……隐士高人也多,他不敢肆意行事,便在商行挂了悬赏,雇人把有修仙天赋的小孩绑到城外。
  他是想着干完这票就跑路的,梁国实在待不下去了,他给梁王投简历,简历却出现在同行桌面,同行一瞧这是恶性竞争啊放狠话说要弄他,他得去别的国家看看,说不定离开梁国发现外面根本没下雨呢?
  事情进展得挺顺利,归一宗招生,他雇佣的人就假借这个名头收取费用,骗来信任,收集小孩。
  金玉满堂那样详尽的名单,他当然没有,但打听修仙宗门的也就那些人,还是很容易锁定到司徒家的。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司徒静的天赋惊人,天地灵气眷顾她,爱护她,在她旁边变着花样的滚来滚去,余则了只看一眼,心都要碎掉了。
  这些哄小孩的动作,灵气从没对他做过。
  余则了不禁怨恨起上天来,当年他要是有这个条件,他能当邪修,过人人喊打的生活?
  他不想当万众瞩目的天骄?不可能的,他做梦都想过那样的生活,不过,童年的梦终于要圆满了。
  他得不到那样的天赋,还不能把有那样天赋的小孩变成他万魂幡的凶魂吗?
  说干就干,余则了精心筹备了一个计划,保证让司徒静死得极其痛苦。
  她不是亲近火元素吗?就让她亲眼见证她的家人死在由她引起的火灾中,再将她带出城放血,在阵法中一根根抽出她的骨头,让她在绝望中死去。
  “所以,这邪修动手前根本就没发现我们在司徒家住下了吗?”奚缘震惊了,她头一次知道自己那么没有存在感。
  一元婴带三个金丹,在宗门里虽然只是小虾米,但在外面也应该横着走了吧?
  “那不是显得您隐蔽技术高超吗?”奚风远毫不走心地奉承到。
  敷衍完徒弟,他接着说:“余则了没想到……”
  余则了没想到奚缘那么敏锐,他只是远远地望了一眼自己的杰作,还未靠近,竟然就被发现了。
  他当阴沟里的老鼠当惯了,看到正道修士那是心惊胆战,哪还敢抓司徒静,直接拔腿就跑,可惜逃跑技术和逃命技术都不行,刚到老巢就被奚缘一剑扎了个对穿。
  他自空中跌落,而此时,才是他噩梦的开始。
  他发现他的记忆渐渐模糊,伤口不再渗血,他以为是自己要死了——这倒是对了。
  却没料到是这种死法。
  血液被不知名的存在抽空,内脏融化,元婴成灰,整个人只剩一张皮——然后被另一个人穿在身上。
  这便是奚缘觉得违和的原因了。
  “狗东西。”奚缘骂了一句。
  那魔君真是相当变态,竟用如此恶心的手段,一个活生生的人就这么被他从里到外抽个干净,只剩下薄薄一层,无论从视觉效果还是心理层面看,都很恶心啊。
  “夺去他生命的,是于荀,”奚风远开了个玩笑,“不过你叫他狗东西也没错。”
  毕竟文盲人设不倒嘛。
  说到于荀,这话题兜兜转转,又回到了开始的地方,魔界八位魔君,当年有六位直接参与了对人界的大战。
  除了身死的四位,和开战没多久就打道回府的陆行,还有一位就是于荀。
  他比陆行听话得多——但仅论这方面的话,奚缘比他还听话些——起码钟离于野说她渴了,奚缘想着日行一善也会给她倒一杯水的。
  不过是虔诚地浇在她的坟头。
  于荀擅长夺舍之法,和一般夺舍不同,不需要什么天时地利,只需要人和,一个修士,修炼过他的法门,他就能取其而代之。
  不想玩了把皮一撕,就能横扫伪装做回自己,相当方便。
  “据说当年,他就是用这招从缠斗中挣脱,偷袭了卫凌一。”奚风远淡淡道。
  多么猝不及防,谁能想到和自己并肩作战的人是魔修?谁能这个魔修转眼会变成刺向自己的刀?
  那个魔修也许早就改邪归正,但曾经修行的功法如附骨之疽,只待真正的主人引动。
  “都过去了,”奚缘安慰师父,“他死啦!”
  再恶心人又怎么样!那个狗东西死掉啦!实在咽不下这口气大家就去他坟头聚个餐吧,走之前再吐两口唾沫。
  这次落到莫等惊讶了,他看向奚风远,显然不知道这人什么时候动的手:“你?”
  奚风远指指自己,怀疑道:“我?”
  奚缘看看他俩:“啊?”
  “你没做掉他?!”奚缘震惊又失望地看向灯灯,眼里写满这对吗?
  他捅了自己那么多下!灯灯就把人放跑了?她还是不是家里最宝贝的宝贝了?!
  “没有那么多容易,”莫等道,“火焰烧尽灵魂需要时间。”
  很短的一段时间,足够于荀发动秘法转移到另一个人身上了。
  所以说,男人有时候还是要快一点。
  “不然你以为他当年怎么跑掉的,”奚风远一副过来人的样子,“魔尊都被我们生擒了,他凭什么全须全尾地撤退啊?”
  还不是因为他实在阴险吗?
  只要修行过他创立秘法的人不被赶尽杀绝,他就还有一条退路,狡兔才三窟,于荀都不知道有多少条备用小命了。
  “好吧好吧,”奚缘无精打采道,“那前面的那些你又怎么知道的,不会是编来骗我玩的吧?”
  连于荀都做不掉,她很怀疑这几个人的业务水平啊。
  “他只是□□死了,灵魂还没有,”奚风远道,“我见你没有什么危险,就先把他的魂搜了。”
  他兴致勃勃:“你别说,死人的魂可比活人好搜多了,等前因后果了解完,再打一个响指,啪,烟消云散。”
  想要制造凶鬼的邪修死后连鬼也做不得,眼睁睁看着自己隐藏的秘密被展露于阳光下,再被如此残忍又简单地灭杀,又何尝不是一种因果报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