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衣人不语,低头看着自己的手。黑暗中,他手上布满刀口,胸腹部的刺伤又裂开了,隐隐渗出血。希望那肮脏的气味阿弟不会闻到。显然,那张漂亮的脸正沉浸在他自己的忧愁中,不会闻到伤口腐烂的气味。
他是从折柳村的洪水里逃出来的,九死一生回来看他世上唯一在乎的弟弟,瞧见他安然无恙,也就放心了。
“你说这些东西,阿兄确实不懂。”
终于,黑衣人捂着腹部创伤再度开口,声音沉闷。
“你要杀谁。阿兄帮你去杀。”
探花郎不语了,佛堂的阴影一点点覆盖了他。
“我要杀县主。”
***
千里之外的剑南,柳氏在入睡之前点了一支安魂香,迷梦中,恍惚回到多年前捡到白显宗的那个雪夜。
收留他这个决定究竟是对是错,甚至到了今日她都难以甄别。
也是在收留他之后不久,她才发现这男人并不似展现出来的那般文弱知礼。恰相反,在他纯白无暇的皮囊之下,是一头狡猾暴戾的狼。
狼出行打猎从来成群结队,而白显宗也并非孤狼。
自从他来到柳府之后,所有从前因她家道中落而轻视过、得罪过乃至于辱骂过她的人都接连死去,且死相可怖。官府查不出原因,渐渐便流传着她会妖术的传闻。但她不在乎,毕竟在后院熬药制药、医治病人,以及潜心研究保存尸体的手艺才是能让她最快活的事,其余的流言她一向懒得关心。直到某夜她有事晚归,发现暗巷里有个人影正用石块下死力砸一条野狗、上去阻止时才发现那狗正是白日里朝着她叫过两声的那条,才觉得有些不对。
而白显宗那夜回得比她更晚、虽然换了衣裳,她还是在他里侧衣裳处瞧见了血污与几根狗毛。
她骇得将茶杯掉在地上。
男人若无其事地在茶杯碎裂之前俯身接住,放回茶桌。接着他隔着桌子握住她的手。
“白某这幅非人模样已经被阿莺看见,这辈子再难寻得良配,只求阿莺收留。”
他贪婪又祈求地看着她。
“白某变成这样,乃是因长安饥荒战乱数年所致。再者说”,他半跪下去,用脸摩挲她手背:“若我当真是个好人,你会注意我么?”
她心中一惊。
这妖魅般的男人,或许早就认出了她心底的阴霾。战乱多年,她靠着精通药理在父母双亡后谋得立锥之地。救起白显宗后,她从他眼里读出了野心,才决意留他在府上。更何况她又是什么良人?暗夜里挖掘曝尸野外的人骨捡回家、挑灯画骨直至破晓,还有哪些数不清的虫蝎草药。寻常男子都不愿靠近她,她也不需要那些虚情假意。
她要的恰巧是一匹能咬人的豺狼。
而他已经在她动摇时靠近。
“求阿莺垂怜。”
他吻她。
“我帮阿莺杀人。”
***
多年前,剑南道。
连绵阴雨覆盖蜀中,比明皇失去贵妃那时的雨下得还要大。柳府所在的州县里都有传言,说性格古怪的柳氏女收养了个落魄的举子,那人长得比潘安宋玉更美。
果然是妖妇,人们说。
但流言中心的柳氏毫不在意,清早便乘车出了门。马车向郊外驶去,傍晚停在一座佛堂前。
“你便是白显宗的兄长,是么。”
黑衣男子坐在佛堂中央,背后是刚收了伞,浑身被雨淋湿、眉目如春雨般清冷的柳氏。
黑衣人沉默良久,没有说话。
“你们自幼相依为命,但近日你们逐渐疏远,是为何故?”
她再度逼近。
“你不愿意替他杀人了,是不是。”
“不是。”
黑衣人终于开口。
“是我皈依了百花杀。”
百花杀。
果然是百花杀。
剑南道战乱多年,无数民众因信了百花杀而自残、乃至于将子女卖入百花杀做刺客。父亲当年便是因追查百花杀头领而死,这么多年她潜心探查,终于给她揪出了线索。这线索便是自从白显宗到来之后、此前与她有过嫌隙的那些人奇异的死状:无一例外都缺失了身上某一部分,有些还被刺上了佛经。那些假装皈依的人,不过是给在乱世里自己的残忍与痛苦找了个合乎情理的出口。
果然如此,只能如此。
暗处的这匹狼与明处的这匹狼生了嫌隙。狼一旦落单,便只有死的下场。
她按捺着心中喜悦,向黑衣人更上前一步。
“若你想让你的阿弟过上他要的好日子,便答应我…将我引荐入百花杀。”
“我要见堂主。”
阴影里,她双手交握在一起放在背后,微微发抖。
“好。”
思忖许久,那阴影中的刺客点头,手如同枯枝般放在膝上,仰头看着佛像。
“虽则我作孽多端、我阿弟手上却未沾过人血。希望柳姑娘你,好好待他。”
黑衣人的声音卑微无比。在那瞬间她恍惚以为自己所面对的并非传闻中杀人无数的刺客,而只是个不中用的兄长,在为自己心爱的胞弟乞讨一份并不存在的、属于人间的爱。
***
阿莺,
阿莺。
多年前的新婚之夜,他叫着她的名字。昏暗暧昧的光线里,她手攀附着他肩膀。他们成婚了,新郎的绯袍穿在身上就像新科探花那般耀眼,州县整条街都挤满了看热闹的人。他盈盈笑着把她从轿子里迎出来,斯文儒雅,光彩夺目。
“显宗。”
她第一次回应他。男人眼里闪过欢喜的光。
“你为何会……中意于我。”
她斟酌许久,问出这个傻问题。
“因为你和他们不一样。”
“什么?”
“从小,你便和他们不一样。”
他在她耳边低语。
“他们都觉得我脏,只有你愿意同我一起玩。”
“他们为何觉得你脏?”
她心脏砰砰跳着,觉得快要接近谜底本身,却不能透露半分。
“因为我阿兄的缘故”,他目光里闪过嫌恶,但很快隐藏。“我有个胞兄,自幼便是个怪胎,喜欢屠戮动物,手上便常有血腥味。后来他路过深山,被老虎咬死了。”
她不说话了。
因为她知道,他在撒谎。白显宗在隐瞒暗处那个人的存在,为什么?
“别问了,阿莺。这是为你好。”
他吻她,目光里春波流转。
“你只需晓得,你是我的,我永不会害你。”
“你也应当知道”,她声音冰冷。
“我永不会对你动心。”
“好。”
他声音听着没有波动,目光却陡然深暗。
***
长安,夜五更。
如何能杀了清河县主。
黑衣刺客在佛堂里沉思,膝上放着一把刀。
他知晓自家弟弟的行踪、知道通往县主的卧房有一条密道、密道的出口另一端恰巧是东宫药园。这是巧合还是从前之人的故意安排,无人知晓。但他利用那条密道出入、已经摸清了县主的起居习惯,并偶然得知县主竟也供奉西凉旧像。
但杀人就是杀人。就算对方是百花杀的信徒,也不会改变她将死在自己刀下的事实。
他从小没有七情六欲,是个怪物。唯一擅长的就是杀人,而从小陪在他身边的只有白显宗这个弟弟。十年前,弟弟被百花杀所绑架、而百花杀以此为要挟让他卖命十年,杀了不计其数的人。幸好,被留在堂主身边的白显宗尚且有书可读,长成一个文质彬彬的翩翩少年,让他心中甚感安慰。
自己已经无法回头,只要阿弟手上不沾血就好了。
他凝视着那把刀,那是身为探花的弟弟亲手塞给他的刀。
阿弟与柳姑娘成婚多年后,进京赶考,高中探花。被宣进宫之前原本是喜气洋洋,出来后却面如死灰,乃至于带着恨意。他说,阿兄,那帮皇城里的人都该死。
为何该死?他还没来得及问出口,阿弟便告诉了他。
他们看不起我、看不起阿莺。贵妃要我休妻,再作为面首与清河县主姘居,生个没有名分的孩子。贵妃怕宜王羽翼丰满夺她的权位,我这次,是被卷入死局了。
阿兄,纵使我拼命考取功名、他们也还看我是猪狗,可以肆意驱使,没用了便杀掉。阿兄,书里写的都是假的,是么?出身轻微,便一辈子被人看不起,是么?
白显宗的泪水像烧红的铁砸在他心上,把他的心砸穿。那把刀就是那时候被塞给了他。
“这是贵妃给的刀。”
探花郎眼角通红。
“她说,倘若此事出了纰漏,便用这把刀将清河县主赐死。万不能让世人晓得她怀了野种,坏了皇亲国戚的名声。”
“贵妃还说”,他上前一步凑近了黑衣人,目光寒凉。那是即将成大事的喜悦、喜悦中却也有极致的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