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心中同时冒出了一个念头:来了一个不好惹的人物。
郑携转来这里又不是来学习的,坐在哪里都一样,他随意找了个空座位坐下。
那个位置旁边是一个女生,女生偷偷打量着郑携,红了脸颊。
“我靠,”小胖子像是发现了什么,凑过来悄声道,“新同学手上带的那个表,我在电视上看见过,一百来万呢。”
他们所处的城市只是一个小县城,消费水平普遍不高,一百万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来说,可能一辈子都赚不到,不怪小胖子大惊小怪。
迟秋撇撇嘴,不就是个一百来万的手表,有什么好稀奇的。
他家里的手表一大堆,百万千万的都有,大多都是别人送的,他都懒得戴。
不过他还是略感好奇,调整了一下趴着的姿势,目光投向他们口中的新同学。
咦,看着有些眼熟。
迟秋正想看仔细点,郑携却低下了头,拿起手机正大光明的玩起来。
“好了,同学们,开始上课。”
王老师见同学们的视线大多集中在新同学身上,敲了敲黑板,提醒大家开始上课。
对于郑携胆大的行为,他选择视而不见。
在去校长办公室将郑携领过来时,校长对他耳提面命,暗示这位同学背景深厚不好惹,只要不是闹得太过,都可以放纵。
这正中王老师的下怀,如果能够讨好到这位小少爷,说不定还能往上升一升。
王老师脸上的笑容不免真挚起来。
迟秋则陷入沉思,越想越觉得转学生的那张脸眼熟,“你们这位转校生叫什么?”
之前他全程不在状态,转校生自我介绍的时候,他没入耳。
“郑携。”
郑携?
名字挺耳熟。
姓郑……
迟秋一拍手,恍然大悟,记忆定格在一张与转校生五分相似的成熟脸上。
那是一次酒会,迟秋被迟羿强行带去认人,一直跟在迟羿身边,很多西装革履的人来找迟羿交谈。
态度谦卑,带着讨好的意味,只求能和迟羿合作。
那是两年前的事了,迟秋才15岁,正是贪玩的年纪,酒会上人来人往,觥筹交错,只见过一面的人,按理来说他不会对其留下印象。
偏偏当时发生了一件让人意想不到的事。
那位郑总在给迟羿敬酒的时候,不知怎么回事,脚崴了一下,酒杯中的酒全洒在了迟羿的西装外套上。
酒会一瞬间寂静无声,四面八方的视线齐齐扫视而来,他们成为了焦点。
郑总额角隐隐有汗珠冒出,如芒在背的视线让他一张脸由青转黑,由黑转白,几经变换,不过短短几秒出现了十几种表情,甚是精彩。
迟秋第一次知道,原来一个人脸上能出现这么多表情。
要不是出现事故的是两个中年男人,其中一个还是他爸,迟秋都怀疑他进入到了某种狗血小说里的必经桥段。
后面的事迟秋完全忘记了,不知道事情的最后是怎么解决的。
对于那场酒会,留在他记忆里的,只有那张青白交加的脸。
不过一晚上,这件事便传得沸沸扬扬,迟秋也是在朋友那里知道,这件事还有前因。
原来是郑总的儿子怀疑他爸在外面有情人,便想着报复一下,在郑总的鞋子里装了一个小玩意,可以通电。
那天郑总脚崴,是因为不小心被电了一下。
丢了这么大的脸,查清原因后郑总自然不会对罪魁祸首手软。那几天,郑总家里算是鸡飞狗跳,鬼哭狼嚎声震耳欲聋。
郑总的儿子算是彻底出了名,关于他的事情在小圈子里传得沸沸扬扬,有好事者将他从小到大的经历全部查了出来,从幼儿园开始就欺负同学,长大后逃课打架,喝酒泡妞,典型的问题少年。
迟秋只是凑了会热闹,没两天这件事彻底被他抛之脑后。
如今仔细回忆,郑总的儿子,好像就是叫郑携。
郑家在京世也算得上是二流世家,郑携还是郑家的独苗苗,郑家怎么舍得将他扔在这个地方。
联想到郑携闯祸的本事,迟秋猜测可能是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躲到这里避难来了。
“你认识?”
迟秋正在桌上思考,冷不丁听到这个问题,下意识‘嗯’了一声。
随后对上一双黝黑的眸子,一人一毛团对视良久,空气仿佛都寂静了。
第16章 第16章秦宁琛什么时候有了腹肌……
小小的毛团子在桌上不停的往后看,行为异常,联想到他之前的问题,秦宁琛试探性一问,没想到得到了意料之外的答案。
迟秋慢一拍反应过来,错开视线立刻装傻,望天望地,一副什么都不知道的茫然模样,“我认识什么?”
秦宁琛没回答,静静看着桌上小毛团欲盖弥彰的表演,将疑点记在了心里。
迟秋被看的浑身不自在,干脆从桌子上飞到秦宁琛的头上。他心中揣揣然,暗自嘀咕,秦宁琛不会发现什么了吧。
应该不会,人变系统这种离奇超脱自然的事情,正常人肯定不会想到。
迟秋在心里安慰自己。
中午在学校天台,两人照例一块吃饭,迟秋中途试探了好几次,确认秦宁琛没有怀疑,才放下心来。
吃完回教室,迟秋趴在秦宁琛头顶,发现今日格外不同,往常这个时候,同学们都准备午休,教室相对安静些。
如今,在走廊里都能听见从高二(12)班里传来的喧闹声。
教室门口围了一圈的人在看热闹,迟秋眼尖的发现他们眼神直勾勾的,带着浓浓的羡慕,身体蠢蠢欲动,好像下一秒就要冲进教室一般。
秦宁琛好不容易进去,迟秋紧紧揪住他的头发,生怕被挤下去。
在教室后面,郑携优哉游哉的坐在座位上,手里拿着筷子,桌子上摆满了食物,青椒炒肉,红烧肉,番茄鸡蛋,还有一大碗排骨藕汤,食物的香气在整个教室里蔓延。
郑携却极其不满意,将筷子扔在桌子上,“真难吃。”
他身旁站着一个同学,对方满头大汗,脸色有些不安,惶惶然道歉,“对不起,郑同学,这已经是在学校附近最好的餐馆里买的。”
他一颗心七上八下,生怕郑携让他将钱还回去。
要知道,这一顿饭花了将近一百元。
郑携刚来学校,对学校附近不熟,他不指望学校的食堂能有好吃的饭菜,于是出钱让班里的同学跑腿,给了两百元,除了买饭的钱,其他都当做跑腿费。
何家海家庭条件不好,和奶奶相依为命,听见有这么好的事,自告奋勇极力推荐自己,拿到了这份跑腿的活。
在大热天,正是午饭高峰期的时候,排队了足足半小时才买到了这份饭。
他很高兴,买饭花了九十几块钱,郑携给了足足两百,剩下的一百多都是他的。要知道奶奶捡废品,要好几天才能捡到一百多。
只是没想到不合郑携的胃口。
“算了。”郑携皱眉,心中烦躁。
真是服了他老爸,怎么就选了这么个地方,连个好的餐馆的都没有,以后只能让保姆给他做饭送来了。
“都扔了吧。”
“扔,扔了?”
何家海咽了咽口水,看着桌上热气腾腾,色香味俱全的食物,不敢置信的问道。
郑携掀了掀眼皮,瞥了他一眼,清楚的看见了对方咽口水的动作。
心中鄙夷和嫌弃升腾,“对,扔了,这么难吃的东西猪都不吃,你要是想吃就拿去。”
何家海心中一喜,完全不在意郑携的说辞,自从父母去世后,他早已习惯了周围人的嘲笑和奚落。
比这更难听的他都听过,郑携的话不过是毛毛雨。
“谢谢你,郑同学。”何家海真诚的道谢。
这些菜郑携只动了一筷子,完全可以说是新菜,这么多他也吃不完,等晚上放学,还可以带回家,给奶奶也尝尝。
何家海先将所有的菜搬到了自己的课桌上,然后将郑携的课桌擦拭干净。
找了个空的饭盒,把每样菜都扒拉一点出来,剩下的收好,端着饭盒走出了教室。
他因着给郑携排队买饭,自己还没吃。教室里这么多人盯着,他不好意思在教室里吃,打算出去找个角落的位置。
出教室门,还能听见旁边隔壁教室围观同学的窃窃私语。
“原来这就是新转来的豪门少爷。”
“听说买一餐饭给好几百,剩下的当做跑腿费。”
“嘶,这么大方,怎么没转来我们班。”
“好想抱大腿。”
教室里,郑携还饿着肚子,注意到座位旁边的男同学在偷看他,他倏然转头,抓了个正着。
王震一惊,正慌乱时,郑携问道,“你有手机吗?”
王震不明所以,老实的摇了摇头。
真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