况且,街头也不是没人而是人少,是跟在熟人身边还是杵在原地被一堆陌生人打量,哪个更痛苦任罗疏还是可以选得出来的。
相比之下,宋奚晦面对人潮的状态就比他好多了,只是默默地从外套里拿出了口罩,把自己的半张脸都包裹得严严实实的,而后轻声吐出一句“走”。
看起来,走进集市这一步,宋奚晦也是下了很大的决心的。
长街的两侧摆着不少地摊,摊上的菜新鲜也种类齐全。这儿虽然是云古山下,属于云古寺旅游区的一部分,但好在民风淳朴,菜品溢价都不算高,他们也不用买什么鸡鸭鱼肉,买完了所有的食材后慧然资助的两百块还剩下大几十。
任罗疏以为买完菜就能回去了,不想宋奚晦还有别的打算,带着他把手里的菜存在了超市门口的储物柜里后便牵着他的手一路向街尾走去。
最终,他们停在了一家大而朴素的服装店前边,装潢都是极具年代感的,墙壁上挂满了衣服,地面上也陈列着一个个全是衣服的晾衣架,衣服和衣服之间挤得紧紧的,留出来的过道仅凭一人通行。
“你要,买衣服啊。”任罗疏没反应过来。
“不是我要买,是你要买。”宋奚晦打了个响指,唤起了他的记忆,“昨天晚上你不是说了吗?改天换几身,改天改天,择日不如撞日。”
买衣服啊……
任罗疏又翻了怵,他长那么大,小时候有任侍雪包揽他所有的衣食住行,长大了点互联网发展起来了,他只要点点鼠标收收快递就有衣服穿,哪里来过实体店买衣服?况且,那位穿着花裙子的老板娘,看起来真的很热情。
“算,算了吧。”他想跑,刚挪开一点就发现胯上一紧,低头一看,宋奚晦的手就拽着他冲锋衣的抽绳。
回想一大早被宋奚晦拉帽子,这会儿又被抽绳子,任罗疏想,他再也不穿冲锋衣了。
“哪里跑?”宋奚晦笑得眼角弯弯,在他耳边低语,“小罗哥,说话算话啊。”
任罗疏:“……”这辈子算是栽到他宋奚晦身上了。
不情不愿的,任罗疏被宋奚晦拽着冲锋衣的抽绳进了店里,新衣服的味道直冲天灵盖,顾客和老板讨价还价的声音此起彼伏,他无所适从,只得去看宋奚晦,只见宋奚晦的眼睛像死水一样扫过一排排的衣服,像是在认真地思考什么衣服才合适他。
因为赶集又赶上节假日,老板的口才又好,店里的生意非常好,老板加上三个店员都没有来得及招待后边进来的两人,这倒让任罗疏松了一口气。
可好景不长,老板很快做完了面前的买卖,像一阵风一样刮到了两人面前,热情开口:“哎呀,两位小哥,看上哪件了吗?还是不知道买哪件好?姐给你们挑挑?”
老板的热情程度就连宋奚晦都不禁往后退了半步。
任罗疏想,事已至此,要不赶紧跑吧。
然而,宋奚晦很快就深吸一口气,向前一步,又将手指向他,用有些局促的语气开口:“姐姐,你看他适合什么样的?不要黑色。”
感受着老板激光一样的眼神扫过全身,任罗疏恶寒上身,意识到一会儿一定会有一场暴风雨等着他。
果不其然,老板手一伸就把他拽到了身边,喋喋不休:“瞧瞧,多清秀的小哥,确实不能穿这一身黑,大夏天的穿黑的也热嚯。来,看姐的,姐给你找,说说,除了黑色还喜欢什么颜色?”
任罗疏回答不出来,但似乎老板也不需要,一手拉着他的手腕,一手已经从架子上剥了好几件衣服下来,转眼就堆成了小山。
红的黄的绿的蓝的……甚至还有粉红色的!
任罗疏已经快晕了,咬着牙缩着脑袋在衣服堆里挑着,最后,在看见一件深蓝色格子衫时愣住了。
就好像立花泷重逢了宫水三叶。
就是它了。
眼看着手马上就要碰到那件蓝色格子衫了,一只白嫩嫩的手直接拍在了他的手背上,他委屈地向上看去,是凶巴巴的宋奚晦。
“烂手。”宋奚晦不由分说,不仅抢先他一步把那件蓝色格子衫收缴了,就连其他格子衫也都单独拎出来放在了一边,“姐姐,我们也不要格子衫。”
“为,为什么?”任罗疏觉得,今天的宋奚晦有些残暴了,“我觉得,挺,挺好看的,你看,也不是黑色。”
然而,宋奚晦冷笑一声,说道:“哥,你非要在钓鱼佬和程序员的刻板穿搭里边选一个吗?”
任罗疏沉默了,他终于知道为什么觉得那衣服眼熟了,大学的时候,上专业课,一个班三十个人,至少有二十个都是这种打扮。
“那,你挑,你挑……”他小声地把这个差事推给宋奚晦,还说,“你比我会挑衣服。”
这话自然不是讥讽,而是任罗疏对自己审美的认同。
宋奚晦当然也不会误会,哼哼两声,真的和老板一起挑起衣服来。宋奚晦轻声细语的,声音被老板的热情完全盖住,任罗疏听不清他在说什么,但老板似乎听得清每一个字,还和宋奚晦很认真地讨论起来。
忽然,老板问了一句:“弟弟,这个是你哥哥?”
“不是。”宋奚晦彼时拿着一件t恤比划着,很自然地回答,“是我男朋友,他年龄比我大,所以我管他叫哥哥。”
老板并不惊讶这个回答,反而任罗疏感觉心口被重重锤了一下。
他觉得,听宋奚晦这样介绍着自己很奇怪。怪异的点在于,他清楚地意识到他们是在谈恋爱,但没有一点谈恋爱的感觉,为此他时常恍惚,不确定他们之间的关系。在看见宋奚晦一次次地在别人面前承认他的身份时,他问自己是否也能像宋奚晦那样豁达。
局促间,任罗疏别过了脑袋,忽然看见了在架子的底部看见了一抹熟悉的颜色。那些衣服还没有拆封,放在透明的包装袋里,叠在架子的底部。
薄荷绿就架在它们其中,很小的一抹颜色,但相当显眼。
一股力量趋势着他蹲下,把那件薄荷色的衣服从衣服堆里抽出来,他还没来得及看看究竟是什么样的衣服,老板的手就已经把衣服夺了过去。
任罗疏下意识地道歉:“对不起,我,我不该乱动你的东西。”
“没事没事,你这小哥怎么那么客气呢。”老板的动作十分麻利,三两下就拆下了包装袋在他面前展开,还夸他,“你比姐姐眼光好多了呀,这今早刚到的货,还没来得及摆出来呢,看看,好不好看?颜色可鲜亮了,夏天穿正合适。”
薄荷色的衬衫,是最简单款式,和任罗疏记忆里的几乎一模一样,只是多了几缕若隐若现的银线。
“好看。”任罗疏是在回答老板的问题,眼睛看向的却是宋奚晦。
宋奚晦显然也认出了这件衣服,眼神略微有些发愣。
老板已经把衣服往任罗疏身上比了,催促他:“姐看着合适,穿起来整个人都鲜亮起来了,喏,试衣间在那里,去试试?”
任罗疏小心翼翼地拿过衣服,又递给宋奚晦,紧张地说不出话。宋奚晦的目光闪烁着,愣愣问他:“你记得这件衣服啊。”
“嗯。”任罗疏没时间解释这件衣服频繁地出现在自己的梦里,自己不可能记不清,催促着宋奚晦去试,“特别好看,试试呗?”
老板也是有眼力劲,也附和着任罗疏:“你穿肯定也好看,再说了,哥哥给挑的,怎么说也要试试不是?”
口罩微微鼓起,是宋奚晦吐了口气,他接过衬衫,向试衣间走去,留下一句:“等我。”
目送着宋奚晦离开,老板娘却没给他安安静静等待的机会,捞起刚刚和宋奚晦一起挑的衣服往他身上比划:“来来来,试试,弟弟都试了你挑的,你是不是也得试试弟弟挑的?他眼光真的好,你看这件,这件,还有这件……啧啧啧,老孙!你来看看,这些衣服是不是很合适这个小伙子?”
老孙彼时正在招呼别的顾客,听到老板娘这一嗓子立马竖起大拇指回应说:“好看!人都精神了!小伙子!相信哥啊!”
任罗疏有点不好意思,就吞吞吐吐地说:“没,没事,不试了,都,都包起来吧,他挑的肯定好看,反,反正也是传给他看的,他不喜欢我穿黑色。”
“啧啧啧,好嘞。”老板娘的动作相当麻利,边说着话就把衣服全部放进袋子里折好了,“真是羡慕你们这些小年轻啊,哎呀——一共八百三,姐给你打折,抹零,给个七百就行。”
“嗯。”看着那一大兜疑似能穿到六十岁的衣服,任罗疏痛痛快快地掏出手机付了钱。
【作者有话说】
小罗哥日常希望人类都是哑巴哈哈
第59章
当宋奚晦重新穿着薄荷色的衬衫站在任罗疏面前时,任罗疏才意识到自己不该找出这样一件衬衫。
无论是在记忆中的那件还是现在眼前这件,对于现在的宋奚晦来说都有一个致命的缺点,是一件短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