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人来了。两人假装认真挑选口红。店员说:“您要是喜欢这一款,不好意思恰好没货了。我能推荐您别的吗?”她就说好,店员于是拿出另一支,道:“比如这一款好看,正好有货。”
然后她自然假装试口红,再给裴清璋看看,然后心满意足,一人一只,拿着收据,付款离去。
其实口红不是她的目的,收据也不是。她的目的是那句话。
“比如这一款好看,正好有货。”好看是救出来了,有货是已经安排好走。这就够了。
裴清璋毫无察觉,全程都在走神,神态堪称平静安详。照这样,她的确也说不清楚裴清璋有没有问题了。但至少她能确定裴清璋没有主动害她的打算,否则,裴清璋得有贝蒂·戴维斯的演技。
这么一想,汤玉玮觉得挺高兴挺满意的,但也有点儿失落。外面是晴天,暖洋洋的太阳照在人身上,舒服非常。“多好的一天啊。”她说,极其想要得到裴清璋的回答。
然后裴清璋是等了一会儿才说,“是啊。多好的天。难得。”
她望着裴清璋的侧脸,周围的花草树木人来人往都渐渐失去了颜色。
“走吧。”良久之后她说,“我带你吃好吃的。”
“都叫你破财了,还让你请客?”裴清璋笑道,那笑声在她听来有些苦,像是糖放少了的咖啡。“还是我——”
裴清璋忽然站住不往前走了,她顺着裴清璋的眼神,看见前面走来一个浑身上下从烫发到高跟鞋都新潮时髦的年轻女子,正笑盈盈地对裴清璋招手,“是裴学姐,好久不见!”
年轻女子一边向她们走来一边摘下墨镜,一双又大又圆的眼睛这才展露出来,“今天有空过来逛街吗?好久不见啊。”又看一眼汤玉玮,“这位是学姐的朋友吗?”
她快速看一眼裴清璋,发现裴清璋的表情不大好看,但还是转过来对着自己,“这是我朋友,记者,汤玉玮。这位是我的——学妹,万小鹰。”
叫万小鹰的姑娘对她伸出手来,两人极是客套地握手寒暄。她一边应付万小鹰“汤姐姐何处高就”之类不咸不淡的问题和说这些问题时语调里过度的热情——好像一下子把天气从三月末提到了六月初一样——一边观察一旁的裴清璋的表情。按理,她不该怀疑,冒出来的怀疑也转瞬即逝,毕竟裴清璋那副不太高兴的样子并不像是事先与这人有约定,反而是明显的、十分不愿意看到对方却又不能直接拒绝的自我压抑的表情。“嗨,我们这行也就这样,我的愿望是能扛着相机到处拍我喜欢的照片,可谁知道现报馆也没几个钱呢,相机我都好久没见了!”她笑,万小鹰也笑,那种呵呵呵呵的劲儿,一看就是社交场上的老手,“不知道万小姐在何处高就呢?”
“我?”万小鹰更笑起来,“我们那地方,说出来怕不太合适哦!”不太合适?她正要追问,眼角也快速地瞥见了裴清璋细微的皱眉,“极司菲尔路,76号!是不是不太合适啊!”
万小鹰说完还看看周围,然后两眼带笑地望着她,“有时候在街上一说,什么事也别干了,只能被人看着盯着,逛街也逛不成!”
她也笑着,嘴上说着一样不咸不淡的话,什么“哎呀这怎么说呢”什么“这估计也没有谁听见”,用眼睛快速观察万小鹰。说实在的,万小鹰很漂亮,和大世界百乐门的舞女相比,毫无前凸后翘,甚至有些平板,却有另一种吸引力,尤其是当她招摇过市地走来、带着几乎完全不把周围人放在眼里的自信向自己靠近的时候,那种无所畏惧镇定从容,好像整个市面上的人都惶恐了害怕了都轮不到她——这人在76号里难道还是个人物?要真是,自己怎么不知道?
万小鹰还要说,裴清璋却突然出来打断,说还是赶紧去吃饭吧,下午还有些事。她会意,遂假装不好意思地和万小鹰告别。走了好一段路,快到吃饭的地方,她假装忽然想起似地问:“这个万小鹰,是你大学时的学妹?”
“不,不是。”裴清璋否认得十分干脆。
“那她叫你学姐——”
“她是我学速记的时候认识的。”裴清璋干脆站住了转过来对她说,“班上大部分人都只会说汉语,有的还只能说方言,只有我和她会外语,被老师点名,所以互相认识。别的人我都忘记了。”
“外语?她会说的是——”
“对,日语。”
说完裴清璋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我倒真想假装我不认识她,可惜不能。她记性好,我也好,何况这样的人,装不认识,也没有好处。”
就是贝蒂·戴维斯也没有这样的演技。汤玉玮想。
“走吧,吃饭,我可要把我的口红钱吃回来,哈哈哈哈!”
她何必怀疑,她想,这样的怀疑对她半点好处也没有。
作者有话说:
{36}孟浩然《夜归鹿门歌》
{37}周璇的丈夫严华的妹妹
第十章
汤玉玮给她买的那支口红,之后她一直都没用,就放着,放在抽屉里,有点儿孤零零的。每次打开抽屉看见它,她就想起那天。汤玉玮对着镜子试口红,店员扶着镜子,她侧面看见去,看得见汤玉玮的脸,看得见艳丽的红色把汤玉玮的双唇染得更红润,更美丽。
十年前上学的时候她就知道,彻彻底底地知道,真心实意地承认,汤玉玮比她漂亮。自己总是一脸自我克制,生于遗老家庭,就是百般不愿,一照相脸上竟然还是带一股前清的味儿,相馆老板总是说“笑一笑嘛,小姐”。汤玉玮呢,奔放自如,没有负担,家里有钱,那股子东洋的长相经历一番西洋的洗礼,看着是中国人没错,却东洋西洋都喜欢都说好看了,就是比她自信——凭什么不?骨子里人家就应该比她自信。
汤玉玮从美色上就比她强,那镜子里只看着口红与双唇的眼神,专注,精明——那时候裴清璋就想起自己读过的书里那些人物。有时作为读者,带着上帝视角去看,都不得不佩服角色聪明与算计,现在自己成了局中人,怎么可能斗得过汤玉玮?
所以就在那时候她感谢了自己,感谢自己依然鼓起勇气来和汤玉玮逛街。虽然说不来也不会怎么样,或者无论会怎么样自己也无法防范,那还不如就平常处之,努力藏拙。
不如此,不知道要招惹什么祸事。
另一条路,她也知道,无非是彻底与汤玉玮断了。不可一刀切断,而是缓缓地断,以免汤玉玮起疑。可是……
可要真是断了,她自己也心有不甘。仿佛手里举着刀就要砍下去,却半天举棋不定,别说各砍多少,就是砍不砍都决定不了。
她的确舍不得。
一边撒谎,一边生活。
她不是白瑞德不是郝思嘉,她可以的。她可以假装不知道汤玉玮的身份,让汤玉玮也不知道她的身份,一切不就太平无事了?太平无事,乱世中她还能有一个朋友支撑着她。
就假装一切如常吧,反正自己也经常隐瞒这样隐瞒那样,汤玉玮不至于立刻怀疑什么,怀疑也不会如何。慢慢地什么都没有发生一切回归正常,汤玉玮就不会再怀疑什么了,她大可以顺着汤玉玮,她……
就这样,就这样。
为了这样做她甚至主动提出去看火爆的《洪宣娇》。她也学会了用计——即便是她熟悉的、年少时常用的计谋——没有直接说自己想看,单纯是提到,表达了自己感兴趣,中间岔着几句“听说很难订票”,果然汤玉玮如她所料地主动说自己和导演费穆相识,肯定可以订得到,问她去不去。
她当然去。
也不知道为啥就火爆成这样子,饶是汤玉玮的手腕确实可以,订到的都是4月19日的票,周六,人多的很。她现在正穿戴整齐,准备出门去兰心看戏,汤玉玮说在那头等她。走没几步,大路上看见黄包车就招手。坐上去,她望着车夫的脊背,想着的却还是如何和汤玉玮说话。她那思维缜密堪比织布机的脑子,想想觉得什么都有可能说到,露马脚的地方太多,自己要是每次都要打起十二分精神来防备,总有一天会渐渐放松,最后马脚露出来,于是觉得累;觉得累了之后,又开始想,想想觉得既然如此也没必要专门防备,十二分精神也许不需要,警醒点就好了,就像和巫山说话——
想着想着摇起头来,怎么会这样?我需要和像巫山说话那样和汤玉玮说话?
那天真是又紧张又尴尬又好笑。走出永安,她本来已经放松了些,准备去吃个饭就找个理由散了,或者吃完饭心情好了不散也可以。谁晓得没走两步遇见万小鹰。她知道万小鹰去了76号,她从前对万小鹰没有好感也没有厌恶,现在似乎也没有变化。从前万小鹰倒是很主动地靠近她,她当时觉得万小鹰是出于难以说明的投缘感才这样做,现在更加说不清了。是巫山告诉她万小鹰去了76号的消息,她出了一开始的震惊之外,就是问巫山要她做什么,巫山笑道说你知道就好,先保护自己。那时候她觉得交集不多交往不深,装不认识多好?后来偶遇一两次,也就打个招呼假装自己一个公董局的小职员害怕76号就行了。天晓得怎么自己身边带着一个身份不明的汤玉玮的时候还能遇见这汉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