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什么呢?”
“我——”
要不今天也偶尔放松一下吧?
“我在想啊,像杨淑慧那样贪财的人,也是少见。人怎么可能这样贪财呢?”
于是,她和丁雅立说起人的贪财,说起人性,说起是否要在世上做个清流,清流又是什么,等等。说来说去又回到盛东声的小会所,“总之,你要小心。”她对丁雅立说。
丁雅立笑着点点头,“可是,该小心的不该是你吗?”
不知道为什么她听了这话心里又酸又甜的,一下子翻涌得不知道怎么说话了。
作者有话说:
{64}周佛海的妻子。
第三十章
自己的心令她糊涂,幸好事情上不糊涂。由此她觉得自己大概是猪,欧洲人拿来找松露的那种猪,嗅觉敏锐,找到很容易,但是得刨。
可要真是猪,不需要自己刨,应该让主人来。她毕竟不是,也只是随便闻到些别的。比如这天,她在办公室,听见办公室里聊天,说前天抓住了一个军统的联络员,打了两天就招了,还是这新的刑具好使。
“招了?”她笑道,“不经打。招什么了?”
好嚼舌根子的姑娘说,好像是什么前阵子有一个离开上海去安徽的信使,不知道是送什么去了,“总之听说准备安排安徽那边的清乡队下去抓人呢。”
她心里一惊,一边与这位同事说着什么漫不经心的话,一边悄悄拨了个电话,接着款款下楼亲自去送文件。送到那间办公室,与那男子聊天,言谈中无意问起此事,“就没抓着上边的?他光交待有人过去,有什么意思?”
男子呵呵一笑,“现在投诚的,都要好处。”说着右手手指一搓,“没有好处,他不肯说。我们也不肯完全信,自然现在只能去抓了人再说。抓到了,确有其事,我们才能信他,他才能见主任。”
男子签收了文件,她又和他聊了两句,才回去。回去在办公室休息了一阵,就懒洋洋地收起提包,说有点事提前走。别的同事也不敢问,由她去了。她出76号的门,以平常走路的速度往丁雅立那里去。到了那里,女佣开门,丁雅立正在客厅里看书,笑她又登三宝殿,她没理会,只说了一句,“借个电话。”
这里是她知道的最安全的电话之一了。
给汤玉玮打完电话——最近,只要打到《字林西报》那儿基本就能找到,让她猜测汤玉玮本质上是个英国或者美国间谍——她回到客厅和丁雅立坐着。丁雅立已经习惯了她这样来去,也不多问,只是看书,给她准备的薄荷茶已经放在那里了——日益洋气,她想,端起茶兀自思考,如果她是汤玉玮,应该怎么办?现在要安徽那边的人知道事情坏了,而且发报方向既然已经知道是安徽,被截获就变得更容易,要保证即便被截获了也不怕,就必须加密——
这都是常识,问题是如何加密到完全不会暴露呢?现在不知道那送信的吐露到了哪一步,也不知道76号能破解到哪一步,如要安全,就必须要一个绝对安全的、近乎死密码的东西,解不开的东西……
想着想着笑起来,自己也不懂,还好奇得十分无用。
“你说,”她开口道,丁雅立也立时放下书,看着她,“不,你知道,什么是密码吗?”丁雅立点头,嗔她“难道我在你眼里就这么两耳不闻窗外事”,她笑着道歉,继续道:“那你说,世界上有没有绝对安全的密码?”
丁雅立的眼睛转了转,“密码也无非是两个人彼此之间才懂的语言,和默契一样。只要懂得人少,自然就安全。越少越安全。要这么说,以我所知,我觉得女书这玩意说不定就可以。”
女书,万小鹰当然知道是什么。只是一下子没想过这样一个东西可以当密码用,一时诧异。更诧异的是,当“默契”二字从丁雅立的嘴里说出来的时候,她第一时间想到的竟然是自己,和对方。
多有默契啊,丁雅立不问自己是来干什么的,就纵容自己借地方借电话,笑她登三宝殿是丁雅立唯一有的评价了。这是多大的信任!若不是碍于规定和实际上的安全程度,她应该进一步扩展这里的作用才对,所谓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凡人想不到,但是如果那样做,也许还是害了丁雅立,现阶段丁雅立还是不知道的东西多些最好。
让丁雅立不知道,是她保护丁雅立。丁雅立却能基于这不知道,给予她这样大的信任和支持,这是丁雅立保护她。这样恩情她如何……
“你又发什么呆?”反应过来时丁雅立正举着手指在她面前摇晃,“难道你连女书都会写?”
她差点说了一句“什么女书”,幸而反应过来自己失神,“没,没有。我怎么会呢。”
但丁雅立认真看着她,看了好一会儿,才道:“看来你今天的事情小不了啊。”说着又招呼给她换茶。
这是丁雅立太了解她的地方,也是不了解她的地方。
那边厢,接到了电话的汤玉玮,正在快速往华界去。上黄包车的时候她只对车夫说完地址就说了两个字,要快。眼下这人跑得是挺快的,她越过人家汗流浃背的脊背,望着前方的道路心里盘算,希望店里人多。这样她好办事。人太少就招摇。只不过这才是下午,卖羊肉粥的店里未必人多,半夜最多。可她不能等到半夜。
按理,那天裴清璋用脑子把东西弄出来之后,务必以最快速度将解码密钥送出。同时为保安全,裴清璋还对这密钥进行了重新加密,形成一段新的密文,由汤将密文交给送信人,送信人出发送往安徽屯溪,以支援那边的“战场”;而裴清璋也同步向安徽屯溪方向发报,将解码的口令发给那边的联络人,等到收到密文,一旦解码,汪政府清乡队甚至更往上一层的沟通对他们而言就形同一目了然,形势大大有利。而且这样安排,信使即便被抓,也不知道送的是什么,相对安全些。
现在距离送信人离开上海已经过了十余日,预计就在这一两日之间抵达。现在好了,被抓住还叛变的竟然是联络人,这家伙往前可以提供信使的去向,他知道是去了屯溪;往后也可以把自己供出来——简直是可恨!
“对,就前面过桥,然后那家铺子。”她说。
已经把通知屯溪那边的事情交给裴清璋了。她也鞭长莫及,只能两头下手。先把这边搞定,然后再去找裴清璋,有问题就先躲两天,没问题——也躲两天。
下车,给钱,走进粥铺,她一身利落西装,还带着相机,从新闻社赶过来的,和这粥铺里一群苦命人与油腻发黑的桌椅全不是一个世界,但来不及伪装了——她走向柜台,对老板说,来一碗羊肉粥。
在上海卖羊肉粥的小铺千千万,她只吃这一家。店主看见她,眼神波澜不惊,未及给她上来一碗粥。她吃得很快,这一点和旁边的苦力很像,末了几乎把粥碗都端了起来。吃完放下,抹抹嘴,给钱就走。又是老板来收碗,不劳烦伙计。
碗底下那东西她拿到也没多久,更不想捂热了。不出意外,一会儿今晚上在牢房里当差的那人就会来吃饭,老板会把东西原样给他,他会把白色的粉末扔进那叛徒要吃的稀粥里。
她营救过不少同仁,有的成功了,有的没有。但她还没有下手铲除过叛徒。没想到执行起来是这样平淡如水没有滋味,只有赶时间的紧急感。
她想了想,自己只有派人去杀的一条线,还不能保证一定杀到——哪怕看上去万无一失——万一真没杀到,那家伙要在牢房里熬两天才出来,自己恐怕不能及时获得消息,为保安全,还是得找万小鹰。
念及如此,她自然地伸出手,轻轻拉住走过身边的瘦弱报童的肩膀,“欸,小哥,来份报纸。”拿到报纸,她翻了翻,又对报童说,“小哥,我你等我一下,来,这个给你,先去买糖吃。”
报童去买了糖吃,回来之后,她把报纸递给小哥,又给了他一天也赚不到的钱,让报童把报纸送到丁雅立那里去。
她知道万小鹰收到之后自然会看,看了自然会烧掉。她已然用针在上面刺了好几个字,按照约定的暗号万小鹰很容易就能解码出来她的意思,然后帮她盯住牢房里的动静——至于这孩子?他们经常跑腿,根本不用担心。就是被人逮住,这张报纸,也没人能看得出门道。
何况这孩子还很机灵地把报纸夹在还没卖掉的那部分里,点了点头跑掉了。
她目送报童消失,这才招手拦下黄包车,回裴清璋那里去。
等到了弄堂口,她先是站在原地假装检查包里的东西、实则观察左右,确定无人,这才进去,掏出钥匙开门,踏着狭窄的亭子间的楼梯,上楼。一进去,就看到裴清璋已经在收拾东西。她没说话,只是把门关上,径自走到窗边望风。看了一会儿确定安全,这才过来帮裴清璋收拾——也没啥可收拾的东西了。
“安全吗?”她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