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下的人们还在吵闹,见她来了,照旧有人抓住她的臂膀求她帮忙、请她救命,也有人用眼睛射来愤恨嫉妒的毒箭,她谁都不理,推开众人向外去,满脑子回响着刚才听的《西厢》中《请宴》那一段,嘴上没完没了地唱着“雨打梨花深闭门”,一直到“相公啊,想你恭敬不如从命好”——众人想必都以为她疯了,或者就是招摇跋扈已极,这时候都开始唱评弹了!谁知道她是边唱边想。
她想要干掉丁默邨——陈公博往下会怎么样她说不好,但她总觉得重庆未必会接受此人,有一个周佛海就够了,现在还有一个丁默邨,你陈公博用来杀,不是很好?——但是没有合适的手段,跟张生一样,而且自己可能比张生还不如,张生到底不过被困寺中,自己往下还不知道是要改名换姓潜逃他方,还是长期留在上海掩护其他人。风云变幻太快,她觉得自己应该怎么样,也只是应该而已,自己看到的信息和上面做决定的依据,恐怕是两回事。
要是这样,就得抓紧时间,借一个白马太守。
为了保证丁默邨死,就只能依靠汤玉玮。否则任何军统其他人都有可能放走这家伙。
想到汤玉玮是白马太守,她不禁笑起来,笑着笑着又觉得苦涩。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无奈和甘愿。有时候两件事甚至混杂在一起。比如她愿意留在上海,多少也是为了丁雅立,但又不能明说更不能让丁雅立知道。可让她留在上海,一直留在这种灰色的地方,她开始担心自己再也不能恢复清白了。
这两者不能互换,她明白。愿意的她愿意,害怕的她害怕。
不知道汤玉玮和裴清璋有没有一样的感觉。如果有,也许她会平衡些,也许不会。
未几,等她真的确定了丁默邨的下落之后,她就把消息交给了汤玉玮。汤玉玮很高兴,说会想办法交给中央社的一位记者,到时候就等着看好戏就行了。她也笑。两人正在对坐喝咖啡,忽然有人来给她送条子,是丁雅立找她,请她赶紧来家一趟。
来家,说得好像那地方她们两个的家一样。
她立刻告别汤玉玮,赶到了丁家。等门打开人落座,她看见丁雅立好整以暇地坐在沙发上等着她——姿势是好整以暇,等落座了她才看见,丁雅立的眼神有些不安。
“怎么了?”她听出自己的声音比丁雅立更不安。
“你——”丁雅立欲言又止,她感觉自己的心悬到嗓子眼儿,
“盛东声跑了,和其他的汪政府的官一样,一早跑了。你知道吧?”
她愣了愣,心里的石头好像放下来一点,“我知道。”
“我现在想和他离婚。”丁雅立说,定定地看着她。
她不知道如何回答,也不知道丁雅立是否要自己的回答,只能无助地看回去。
“我要去见他,你觉得呢?”
作者有话说:
{71}国民党中央宣传部上海特派员。
{72}时任财政部次长,京沪区财政金融特派员,办公处在上海。
{73}1942年。
第四十二章
村头茶肆外的十字路口,丁雅立站着,一只手领着自己的包袱——阴丹士林布,还有点儿脏——另一只手举在眉毛上挡一挡阳光。
她祖籍嘉兴,虽然从来没回去过,但家里怎么说都是浙江人,痴长四十一岁,竟然不知道浙江乡下可以这样热!十月天气,她一路赶过来几乎出了一身的汗,刚在茶肆喝了一杯淡薄的茶、吹了一会儿风,付了茶钱走出来看看路,没几分钟又是一头汗!
十字街头,她立在茶肆的斜对面,这边是挑着担的人,那边是牵着驴——又或者那是骡子?她笑自己,什么都不认得——的人,来来往往的全都看着自己,她不敢和人家对视,自己心里却打鼓:还是不像?
不像就不像吧,当时准备着一身行头,她虽然不知道“像”应该是什么样子,但看得出扮出来的样子是只能算是不伦不类,打扮她的人穷尽办法、末了只能耸耸肩,摊手告饶。
太太,你这气质,就是往脸上抹煤灰、再挑上两担泥,也盖不住。
她没怪人家,知道自己这幅长相是装不了农妇的。又不好去找万小鹰,好像怕万小鹰嫌她麻烦。再者,太不像自己、太像农妇的话,盛东声要是认不出来怎么办?
她四下打量,十字路口一点标识也无,一望无际都是田野,路上除了稻田就是水泽,哪里有飞檐蓝瓦的踪影?难道真要问?要是问的话,就得想好怎么开口,不然……
眼前路过一个挑着担的老农,黝黑的皮肤里挤着一双浑浊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她,满面怀疑。她与老人短暂对视,按事先约好的,眼神不带感情,最好是一片茫然。
老农顺势上下打量她一番,皱了皱眉头,脚步倒是没停。她目送老农离开,视线刚刚收回,就撞对面驾着牛车的少年郎不怀好意的眼神。
也是,乡下突然来一个陌生妇人,高挑秀丽,是个男人都会多看两眼。何况一个十几岁的少年?
她这下倒是没有看回去,心里思忖,老是这样站着也不行,有没有人来好心帮她两说,会不断被更多的人看见、发现、记住是肯定的,越多的人记得她,往下她到哪里就越容易被人发现和记住,万一就此找到了盛东声,就不好了。
这叫不必要的注意,万小鹰说过。
不然就问问?说自己是个香客,来上香?上香哪有不知道庙在哪儿的?说自己是到庙里找人的?那不一样嘛,纯属不打自招。怎么问出寺庙的地点,又不叫人起疑去怀疑寺里新来的一个和尚是盛东声呢?
一滴汗珠自发间流下,眼看要进眼睛,她下意识地想要去掏手绢,摸了一下发现没有,只好用袖口擦。一边擦,一边自嘲,真是的,我又何必照顾盛东声的死活?难道照顾了他,为他着想,他就一定会支持我和他离婚?
那天在家里,她问万小鹰,你觉得呢?其实不完全是想要分析或答案,她想要的是支持。但万小鹰愣了愣之后,却说并不建议她去:“他现在已经是落水的狗丧家的犬,污名在身,咱们本来就和他有撇不清的关系、最好是离远一点的,你还要专门去见他,就算你真是去找他离婚,传出来还不知道是什么。万一他后来做出什么更要命的事情的时候,有人传说是你去传递消息,你说也说不清。所以我觉得,我——我不建议你去,不要增加不必要的接触。他跑了就跑了,你过你的。”
她听完,坐下来认真思考,自然觉得万小鹰说得也有理,但又不太愿意接受;未几却听见万小鹰低低地说了一句“除非”,她立刻问除非什么。
万小鹰那双圆而亮的大眼睛看了看她,“没什么。”
现在想想当然知道是为什么。除非离婚再醮,不然何必离婚?就像离婚的最主要原因就是结婚一样{74}。
“我只是建议。”万小鹰说。
而她坐在那里,一言不发,望着桌上的水晶杯盘。下午的阳光从纤尘不染的窗玻璃照进来,在水晶杯壁上再一次偏转折射。事情总是在变,看待事情的眼光和道德观念也一样。是啊盛东声可以一走了之,她也一样。来日分开多年,如果真还有以后,大不了一纸文书给她或给他,有名有实后来就有名无实的婚姻也就告终。不用彼此告别,业已分飞自由。这样其实很好,不用面对面,由世事的节奏与齿轮替代自己做出决定。
她就是这样过了四十一年。从上一次,到这一次,到每一次。
不。
她站起来,说不。
我要面对它,我要自己做决定,我要堂堂正正。
“我还没离过婚呢,反正。”
她说得轻巧俏皮,干起来却是实在不容易。盛东声跑了,没有留下任何消息,也毫无痕迹,除了钱和部分身份文件之外,什么都没带,家里还有满衣柜的漂亮西装领带皮鞋,一样也没拿,简直是光身上路——她简直要怀疑他是后来这一两年干了什么太过于见不得人的事,和日本人穿一条裤子穿到烂了,否则何至于连陈公博都不曾跑路,他就跑了?可现在笑也无用,难题在此,她要找他。
她四处打听,盛东声的同事、秘书、上下级,真朋友、假朋友、一般朋友,常去的酒店饭店妓院的老板,但凡有关系的,她都去问了一圈,愣是谁也不知道——这么秘密?她觉得自己这样问恐怕是问不出来,不然使点钱?不坏钞,就坏事。她本来想通过万小鹰,又觉得自己也可以出面,不该万事都麻烦人家,何况这真是自己的事——人家本来就不支持,你还偏找人家,未免太过分了点。
终于在认真分析了盛东声的朋友们之后(费了三天三夜,甚至画了一张图),她把其中一位的太太请到了家里,拿出了一根盛东声留下的金条,就从嘴巴大的朋友的太太的嘴里套出了盛东声的下落。
一击即中,这看人的眼光当年怎么没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