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笔文斋 > 综合其它 > 喜相逢 > 第55章
  她也许应该问祁越,你觉得这时候应该放什么音乐?也许祁越会给她一个特别好的回答。
  但她没有,两个人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望着桃花。
  就让这一刻长久一些。
  又或者,我可以让这一刻往前走,就像我应该往前走一样。
  拉着她一起往前走。
  “走。”她说。祁越一言不发,安静地与她并肩而行,一时好像在看花,一时好像她也感觉到她在看她。
  走到即将进单元楼的楼梯,她突然想起来说,“你刚才讲,‘与其担心对方不爱自己,不如自己先往前走’。”
  “嗯。”祁越答。她在前而祁越在后,她一停步,松开手,转过身来,变成她俯视而祁越仰视,
  “你当真是这样想的?”
  祁越灿然一笑,“当然。”
  其实谁也没喝酒,但她不知道自己在祁越看来两颊微醺一般酡红,当真和周围掩映了这段楼梯的桃花一样艳丽。
  “你的意中人一定会很幸福。”
  此话出自肺腑,脱口而出,话音落地之际才感受到那些本不及想的言外之意。此外还觉得自己的嗓音似乎都有些沙哑,几乎沙哑得性感。
  啊,我竟然——
  站在两级台阶下的祁越,笑容竟然收回一些,眼里除了温柔竟然还流泻出热切,人往前上了一步,主动拉起她的手。
  “是吗?这个问题,应该问你啊。”
  说着,俯身轻轻吻在她手背。
  说起来这动作有点太《乱世佳人》、太老英国小说、甚或太十九世纪绅士淑女、恋爱靠舞会和写信,可就因为祁越是最合适的对的人,她一下子觉得祁越是个骑士而自己是公主,自己并非经常落难,但祁越一直是自己的骑士。
  过去,现在,将来。
  四下无人,路灯被桃花映成了粉色,她决定大胆一点,她愿意大胆一点。
  于是,在祁越刚刚立起身的时候,她把她拉上来,直接吻了这个人。
  第三十四章
  是床,但不是自己家的,继而感受到身边躯体的温热,然后识别出已经深深刻印在脑海里的、主人一定会否认存在、自己却执意要说它存在的体香,然后在第二波气味分子与神经信号从鼻腔抵达突触时、轰然一声,所有的回忆就此爆炸散开、弥漫脑海。所有用抚摸感受过的起伏曲线,所有用吻检索过的细腻触感,所有用呼吸交换过的片刻情绪:或许是隐忍太久,甚至昨晚的爆发都不足以表达,现在四肢百骸里残存的,不是疲惫,是爱意,甚至替代了血液,在身体的每一个角落里流淌。
  她翻个身,人往章澈那边去,手轻轻环过章澈的腰,缓缓靠近。
  上次来章澈家,倒没注意这床是大是小,只关注病人,那时候病人无穷大,离开房门自己也无穷大,好像在房间里无法安身的大象。现在自己也好,身边的章澈也罢,都恢复正常的尺寸,床——双人床,只是并不算很大,足够两个人躺在自己的位置上仿佛各自独立、伸手又可以触及对方。
  以前装修自己的房子的时候,她想过买多大的床。那时候在大床小床之间犹疑不定,反正不需要单人的,至少一米五,不如一米八,或者干脆两米?两米似乎大了,仿佛可以两个人随便滚。但是万一自己有时候有生个病或者什么别的事,是不是隔宽一点彼此不要互相打扰反而好点?
  那时候所爱的人,后面看去似乎不值得自己那么爱,因为太多忍让,甚少互动。后来她明白那不叫爱,后来她明白两个人如果心里有对方,总归会被打扰,也总归不会觉得是打扰。她不应该总觉得自己是想粘人的大狗而只是祈愿对方是喜欢自己的主人,这不对,爱装狗并不代表真的必须是牵狗绳的关系。
  最后还是买的一米八的。一个人睡是有点宽大。也许换成两个人,搂着抱着滚来滚去,怎么样都合适。
  她轻轻贴在章澈身后,把自己的柔软贴在章澈背上。其实章澈并未显得多瘦,既不瘦弱,也无多余,典型的女性柔美的背脊。放在平时,露背装一看,只能说是“嗯一个刚刚好的背”、在公众的审美里刚刚好,现在,她觉得这是完美无缺的背,在她的审美里刚刚好。
  张曼玉好看,刘嘉玲好看,莫文蔚好看,天底下好看美女多的是,只有这个,她喜欢,她爱,她搂进怀里。
  加班本来很累,只是到了劳心劳力的后半段,春天里这一群人能扯皮到互相忍让继而达成共识,她也就愿意累一点,把东西赶紧搞出来,告一段落之后看下一段落怎么干——加班内容于她而言没有喜欢或者不喜欢,就是个加班而已。平凡无奇的工作,甚至分屏看点pbs的纪录片。但章澈要见她,她的工作效率就1.5倍,章澈说来帮我个忙,她的交通效率就2.0倍,变道都更加精准有效。
  以前她还傻不拉几,会问“怎么啦”,曾叫一位前任觉得她并不喜欢被打扰。现在不问了,直接就是个来。最近许梦雅取笑她,说她本质是个霸总,她辩称我哪里霸总,我一点都不强迫人。
  现在她悟了,自己是保护欲过头。活像章澈说一句“我好累”或者“你在哪”,她没有七彩祥云都要马上飞过去。
  到了地方,遇到章澈,短暂地了解情况,上去就开劝。劝人嘛,她有啥不会的?她劝得太多了,自诩自杀能给劝下来,就是难做劝离职的工作——还是工作苦啊!
  其实她好奇那个男生的长相,到底是多帅啊,这么叫人喜欢?后来晚上吃饭,她几乎想开点黄腔——假如是和自己的朋友,说不定真就开了,从各自体力和欲望强度的角度,这种年龄差是最佳的搭配嘛!——但是没有,看着章澈,她就觉得一切都变得单纯美好,情感变得清澈,内心变得充盈,好像章澈是甘冽的泉水,直接涌入了灌满了她的心。
  她尽情地啜饮,她想永远只啜饮这一口泉。
  昨晚章澈说看花,她说好,和章澈去哪里都好,她都愿意。原来,对大千世界固然有无限的兴趣,但并没有到一定要抵达何处,并无筛选和意向,想随缘罢了。自从遇到章澈,心里想的都是与章澈到这里,那里,何处何处,只要是章澈说“好”或者询问她“去不去”的地方,她就想去。
  一起抵达什么新的地方,就是一起抵达生命的新天地。
  她家楼下,小区消防通道两侧,种了好多樱花,盛放时花瓣委地,简直是铺张奢靡。但没有桃花。诸般粉色花朵中,她其实最喜欢海棠,也和固然一样,只恨海棠无香。桃花对她来说本来没有很强吸引力。昨夜除外。
  夜行桃花下……
  小区路灯太白,桃花太艳,道路被映的一片粉红,她不知道是自己看错,还是光线,还是章澈真的脸红,她看见章澈面颊酡红,好像喝了酒,又好像害羞,反正总不能是刚才背着自己补了个妆吧?
  章澈的确每次来见自己都画淡妆,但……
  她是那样想么?当然。就算这世界上再也不会有与她相伴一生的人,她也会自己不断进步,那是对自己的要求,是生命的必然。如果幸运地有了,她愿意一边自己不断进步,一边等着对方,甚至带着对方。
  我可以成为世界上最好的人,但我依然爱你。
  “你的意中人一定会很幸福。”
  以前也有人说过这样的话。有的人说此话时,两人已经再也做不了恋人;有的人则根本出于朋友身份感叹:只有章澈,只有此时此地的章澈。
  她决定勇敢一次,但也觉得绝不能轻薄。
  因为太珍视了,所以丝毫不敢放纵。
  因为太喜欢了,所以可以放低自己。
  她想到章澈会感动,没想到章澈会这样激动。没想到她们两个都再也不能忍耐。
  后来就什么不想了,除了回应,除了感受,除了想要融入。直到此刻,想要再把章澈搂进怀抱。
  我拥有了吗?我拥有了,以自我的投入为代价,这样再好不过。我以我的全部去爱你,不求回报,所以得到回报的时候,幸福非常。
  夜行桃花下,酣眠美人怀。
  嗯,不怎么押韵,还可以再炼字。或者就写“醉卧美人怀”,毕竟美色、桃花和美酒一样,都是可以醉人的。
  不过不重要,不如此刻,写一首好诗,不如章澈。
  念及如此,她撑起躯体伸过脑袋,靠近章澈的右耳。
  好可爱,可爱得让人想轻轻咬一口,又舍不得。
  太喜欢太喜欢一个人时,会觉得牙齿发痒。但她还会有一层包裹在一切表面的舍不得,喜欢看恋人得意时快乐的欣快、犯错时沮丧的孩子气,但一定愿意让恋人的得意实现,不要对方有丝毫的难过——她当然知道人的一生里难免这样的事,更知道即便是自己全力以赴也难以保证自己不会遇到失意沮丧,所以才愿意尽全力去保护爱人,惟其如此才能将受到伤害的概率降至最低——她舍不得,她舍不得那么那么多,怎么可能还会咬章澈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