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好一块儿吃饭。”崔恕说。她不知为何觉得有点语带讽刺。但来不及多想这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的可能,她得赶紧把事情办完,才能去尽到父母义务。
等到一个半小时后她抵达咖啡店,问服务员一大一小在哪里。服务员说那边安静角落,她立刻快步走去。然而看见那头一大一小的画面时,脚步又放轻缓了:咖啡店里放着柔和的爵士乐,女声仿佛在呢喃,崔恕与女儿对坐,各自面前放着硕大的奶白大肚瓷杯,桌面上还剩下一个大白盘子,里面是吃剩的沙拉;女儿在认真地写作业,崔恕在一如既往地看书,女儿好像有什么问题,向崔恕摇摇手,崔恕立刻凑了上去,两人悄声讨论,暖黄的灯光下别提多温馨。
她看着短发利落,带着细框眼镜、轮廓甚至有几分英俊的崔恕,几乎有些恍惚,简直舍不得走上去。这画面不是她梦寐以求的吗?或者她的梦中都没有这样好的事。因为她的丈夫约等于不存在,自己近于丧偶式育儿——现实不允许做这样的梦,更何况主角还换人了。
是啊,崔恕很好。可惜不是自己的。晚了,想也不敢想。以前她见过崔恕留小辫子,现在剪了,倒更显得……
她止住了自己的想法,走向一大一小,对女儿微笑,对崔恕微笑,然后道谢,问女儿吃的什么,作业写完没有。想让女儿跟崔恕说谢谢,转念又觉得这样肯定会让崔恕觉得过于客套——“近于无用”,崔恕如是说——这本质上是她和崔恕的事。
“谢谢你。”走出咖啡店的时候她说。
“不客气。难道还能不救急?”崔恕偏过头来对她笑道,“我是那种人吗?”
她笑了,“其实我不知道你是哪种人,对不对?”
然后崔恕为她拦了车,目送她们离开。
回去的路上,洗澡的时候,哄完女儿自己也躺上床的时候,那副画面一直在她脑海里不曾散去。一开始是整幅画面,渐渐地就移向了坐在一旁的崔恕。想着想着,她又会在脑海中猛摇头试图驱散那画面和那氛围——还有正在从温馨向某个方面变化的氛围。
不能,不要,那不是你的。她这样对自己说道。
然而没过两天,崔恕主动提出一道去吃饭。那倒是个好时机,因为丈夫回来了,抱有一定的愧疚,当晚正好可以在家带孩子。更何况她的确应该以全面的配合和先下手为强的买单来报答崔恕。于是她说,好啊,你选地方。
崔恕下班之后正好来接她,一路欢快地和她聊着一日的工作,去了哪里,做了什么,今天忙不忙等等。从电梯聊到上车,从上车聊到下车。在老居民区里拐了好几个弯,她和崔恕站在玻璃外墙前,她不禁问道:“这是什么地方?”
“酒吧啊。”崔恕说得很寻常,“吃的很好吃。不喝酒也有别的。走吧。”
简琳是真的不怎么喝酒,虽然应酬起来也能喝,但始终没喜欢过。可是崔恕在对她笑着,一点催促和勉强的神色都没有。她只好去了。
后来她才明白,那是一种很高级的强迫。很聪明,把她吃得很准。
两个人在吧台坐着,崔恕自己点了酒——是什么酒,简琳已经忘记了——然后(顶着酒保不屑的眼光)为简琳推荐了奶茶,接着补充了一堆油炸食品。“没问题吗?比如节食什么的?”崔恕问她,她摇摇头,“没关系,我都可以的。只要你喜欢。”
崔恕笑起来,“那就好,不过看你这样子也不需要减肥。哈哈哈哈。”
“笑什么啊?”不晓得为什么,她就想顶这一句。然而到底是自觉理亏的,语调很柔和。
“没什么,没什么。”可是崔恕的表情看上去戏谑非常,这让简琳更加好奇。
“你这表情,准没好事。快说。”
“没什么啦。”崔恕简直像是在撒娇,她心里的某根弦被人撩动一下。
“你——”在要不要威胁的考虑中,她犹豫了半秒,然而崔恕主动缴械投降道:“我就是感叹,你太瘦了,简直是硌手。接着就想到,你自己会不会觉得被自己硌到?”说完又继续笑起来。
简琳本来对这句话有些不知所措,崔恕这么一笑,她也跟着笑了:“我真是——”
幸好这个时候吃的来了,解救了差一点没有话说的她。
油煎香肠并不腻,薯条也很香,她看着崔恕就直接拿着吃,顿时觉得叉子的确多余。崔恕推荐她试试,见她拿着叉子不动,以为她是犹豫,干脆拿起一根薯条要喂她。
这下眼观鼻鼻观心是不行了,眼睛里正对着坐在自己右侧的崔恕。
“尝尝。”崔恕这么说,漂亮琥珀般的眼睛里有自己的倒影。
那天晚上她和崔恕聊了很多。崔恕不断地续杯,看上去都是配大冰块的琥珀色烈酒,却毫无醉意。而她喝的的确是奶茶,奶味茶味都浓郁,按理应该越来越清醒才对,然而她却觉得有些醉了。她让着崔恕,收敛自己的表现欲,只是随机提出问题,让崔恕尽情地说。但没想过崔恕可以说那么多。崔恕说天文地理,说人文历史,说文艺复兴时期各国王室的厕所,说路易十四如何能吃,说南北朝(她想了一会儿,那是什么时候,但直到崔恕说是三国之后的故事,她才明白这是自己知识的盲区)的贵族士大夫们如何互相挖苦段子连篇,说清末北京的美食,说意大利裔美国人的习俗、传统犹太人的习俗,等等等等,说得都很幽默。她只顾享受听,时不时被逗笑,渐渐地崔恕的轮廓在她视线中似乎有一些模糊了。
“谢谢你。”她想自己的确是醉了,莫名其妙地说了这么一句话。
“哦?”崔恕挑眉,嘴角也跟着上挑,“为哪件事?”
“为所有的事。”
“那倒是。”崔恕说,说完又笑,“不过话说回来……”
“嗯?”
“嗯——要说让我不帮你,也不可能。这并没有第二个选择给我。”
这话有些越界了,她知道。但她纵容了。像是跳探戈,对方对自己伸出了手,她无法拒绝,即便想要往对方那边踏出一步,逼迫对方后退——但那也只是暂时的,她知道……
“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她问,语调变得很慵懒。
“因为你值得。”崔恕的嗓音好像也很低沉。
是吧,我即便向你那边踏出了一步,终归我们还是开始跳舞了。
“哦,是吗……”她低下了头,现在想想,那姿态还真是就摘掉了自己的皇冠,像臣服于对方一样。即便对方一直不把自己当作国王。但实际上这些行为有什么区别呢?
后来有一天,崔恕曾经和她说过西班牙女王伊莎贝拉的故事,说到伊莎贝拉那热爱偷腥的丈夫斐迪南。崔恕倒是斥责了斐迪南,即便承认在那个时候贵族男子做这种事简直是天经地义。她后来却在内心想,其实我和伊莎贝拉有什么区别呢?有,当然,我们没有那么相爱,甚至我并不像伊莎贝拉爱斐迪南那样爱你,你也不像斐迪南那样,把我当作你的皇后。
我甚至怀疑你是否有皇后。也许你从来都没有。要是如此,我还真是个蠢货。
当有人问她,你和崔恕关系很好哦,她曾含糊答应,也曾爽快答应。人家便接着问,那你了解她吗?
她皱起眉头,努力笑着,化解自己无法回答的尴尬。
第2章 雪夜
李唯遇到崔恕,不能算是意外。虽然说崔恕要是当场决定不跳槽,那李唯也无从在公司遇见新来的上级崔恕。但以她的了解,以及崔恕对她说的往日缘由,她相信崔恕这样性格的人,在原先那种地方,呆不长。长过四年的概率堪比国足夺冠。
这对她是好事,李唯想。但后来觉得有点好坏参半,即便事实上并没有非常坏的那一面。毕竟在她李唯看来,没有自己计划的渴求的那么好,大约就是一种坏。
遇到崔恕,像捕猎者发现猎物一样,她迅速观察、迅速出手、迅速见效。然而现在坐在简琳面前,她真切地开始思考,到底谁是猎物、谁是猎手呢?她仿佛有一点恍惚了。
她记得崔恕来公司报道的那一天,她是第一个看见崔恕的人。当时她站在前台和前台姑娘聊天,找个借口打发时间逃避回去工作,背后忽然出现一个人,留着利落短发,带着细框长方片眼镜,灰色呢大衣,紫色红格子围巾,手里拎着一个一看就价格不菲的棕色皮质通勤提包。崔恕对她笑一下,然后就把视线转向前台姑娘,说自己和谁有预约,是来干嘛,前台说好,这边请。两人离开之前,崔恕又对她笑了一下。
很礼貌地微笑,带有惯常的装出来的温和。李唯后来觉得,她的确不够了解崔恕,即便有时候崔恕似乎很希望让自己去了解;但有一点她很清楚,崔恕对人的温和不代表真的把你当回事。这个人的温和是普适性的,每个来访者一开始可能都会得到,但假如你以为这种温和意味着某种更靠近的位置和更高的地位,那就错了,越温文尔雅,很可能越是冷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