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身影凑到齐幼面前,但他就是站着,其他什么也不做。
“你干嘛自作孽。”洛晟真的很好奇,“我感觉你这个人总是自作孽。”
莫名其妙的跑到黑帮里,莫名其妙追随一个他不认识的人,最后莫名其妙赔上自己的眼睛,他不后悔吗?
其实齐幼有时候也这么觉得,他的腿真的好痛,为什么又是右腿,他是不是和右边过不去了,但他不能说出口。
洛晟看着他,看着齐幼越来越虚弱,越来越痛苦,他一直在等,在等齐幼说出口。说帮帮我,求求你,救救我,这有什么难的?
最后他看不下去了,决定大发善心,把齐幼扶好,却被甩开了手。
“不用你帮忙。”齐幼谨慎地后退,他居然能清醒的撑到现在,“我就是喜欢自作孽。”
接着他转身走了,他不想再管沈拾了,也不想知道洛晟的目的,也不想回到狩猎去,不能再想大哥了。
齐幼其实对疼痛有点麻痹,他这几年总是受很多的伤,让他对痛苦的体验阈值有了新的体会,就像现在,他觉得自己还能撑下去,撑到自己走回老齐的店里去。
说来也真是巧,老齐的店就在这附近,他们这一带是连起来的一个圈,似乎没走多久就到达了目的地。
他看着关掉的修车铺,紧紧锁上的铁门,他瘫坐在地板上,有一阵尘埃因他而扬起。
太阳高高挂起,也事不关己,这是一年之中最热的时候,齐幼却觉得好冷,他很想睡觉,一觉不醒来,或者穿越,穿越回两年前。
他还有很多设想,但他撑不住了。
醒来的时候,他看到的是熟悉的天花板,想要坐起身,腰部却传来剧烈的疼痛。
“你的右腿可能保不住了。”阎修看着他挣扎,他很生气,“你以后会是一个瘸子。”
齐幼叹了一口气,“随便了。”
阎修把手伸到他背后,把他拖起来,放到自己的怀里,“你为什么不回来,你是故意不回来的吗?”
齐幼把头轻轻靠在他的胸前,“大哥。”
“你还在生我的气吗。”阎修抱紧他,“我和你道歉。”
阎修以前和流浪狗待在一起的时候,看到他们的伤口,自己并不会觉得心疼,也不会觉得要为他们报仇之类的,他们只是相互陪伴而已,比起流浪狗,他需要更关心自己的存活问题。
但齐幼是不一样的,齐幼受的任何一点伤口都让他觉得受不了,无论是牙痛,眼睛痛,还是哪里不舒服,总之阎修希望他好。
他终于弄懂了齐幼和狗的区别。
“你不是狗,你是人,你是我的小弟。”他觉得自己这次说对了,“你是我生命里最重要的人。”
他低下头看齐幼,想要听到他热烈的回应,但是没有。
齐幼睡过去了,他没有听见,阎修也不肯放下,就这样抱着他,两个人相互倚靠着,他们是彼此的支柱,少了任何一个都会倒塌。
何凭推开门,他刚送走医生,回屋又看见阎修一副圣母玛利亚的样子,他的心特别累。
“你的计划什么时候完成。”何凭问,“至少得在洛晟把狩猎拆散之前搞定吧。”
无论对方的计划是什么,很显然他的一部分目的已经达成,他把齐幼孤立出去,又让他和沈拾闹掰,这是狩猎的最新,也是最重要的两个核心,虽然他们还小,但是他们非常的,绝对的重要。
“等到他足够放松警惕。”阎修把齐幼放平,这样齐幼的伤口才会好得快,“等到阎荣受不了了,就可以了。”
何凭想到那天,就是他们接到洛晟的那一天,阎修对他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希望你撑得住。”
洛晟应该是没有听懂,“怎么了,大哥。”
很显然他知道洛晟来到狩猎的目的是什么,也知道洛晟背后代表的势力想要做什么。阎家已经受不了日渐衰落的地位,他们需要阎修背后那笔巨大的财富。
他们想法设法的阻拦阎修的合法通行,禁止他出入港口海域,在他的证件上面大动干戈,现在阎修已经无法出入境,不然就要面对永远回不来的这个结果。
所以阎修接下来的每一步,都非常关键紧要。
第一步,就是想办法,把洛晟困在狩猎,什么样的方法都可以,他们有的是留人的方式,热情的欢迎的,惩罚的禁锢的,无论洛晟有没有想走的念头,踏进狩猎的第一步就没有办法逃走了。
当然了,对于猎物的捕捉,前期的重点就是不要惊动对方。这段时间大家也有点舍不得隔开齐幼,但是比起短暂的孩子闹脾气,大人们办正事更要紧,他们都觉得往后还有很多时间可以解释,可以道歉。
第二步是什么?
“你和洛晟有百分之五十的相似血统。”何凭把早就准备好的报告丢在阎修面前,“他真的是你同父异母的弟弟。”
这无疑是个坏答案,只要阎荣拿得出来证据,加上她是洛晟的养母,阎修岌岌可危。
但是阎修对于这个答案依旧是保持怀疑,他总是怀疑一切事情,哪怕真相端到他的面前,他也必须警惕是否是毒药。
“还有另一种可能。”阎修把报告对折,再对折,折到纸张无法承受,“同母异父。”
何凭叹了一口气,“你怎么证明,你去弄点你妈的头发口水来,我跟你说,我是没有办法的。”
阎修也没什么可能,他和自己的母亲自从十几年没见过了,双方都保持着不友好的态度对峙,如果真的想弄到对方的毛发,只能是从尸体上。
“我会想到办法的。”阎修看向窗外,但何凭不像沈之九,他是个不合格的,爱多嘴的军师。
“……齐幼怎么办?我真舍不得不理他了。”
“我会理他的。”
神经病吧,这个人,何凭想,看来得把齐幼往继承人的方向培养了。
第29章
齐昂以前听到别人说金盆洗手,再也不干这行的时候,他是不信的。
轮到他自己了,他以为他做到的,谁知道他也不行。
上了车之后,见到那张貌美又精致的脸,齐昂觉得自己一下子年轻了不少,因为愤怒让他的情绪前所未有的激动,他不再是四十五岁的中年大叔。
他回到了那段印象深刻的,颠簸不定的岁月。
“我都很想念你。”阎荣笑着说,她穿着西装外套,里面是丝绸的衬衫,不像某个黑帮的话事人,像是某种职业经理人,坐在这辆加长轿车的对面,已经做好了和齐昂谈话的一切准备。
“我很不想你。”齐昂放下背上沉重的包,“别装的那么亲切。”
“你还是这样。”阎荣摇头感叹,为什么有人总是能养到好狗,这世界真不公平,“可是我真的没有杀辛仲眠。”
“别对我这么有敌意。”
这怎么可能呢,齐昂想,如果不是因为这个女人,怎么会和他的大哥,落到这幅境地呢。
“我是辛仲眠的小弟。”二十岁的齐与眼梧昂带着满车的玫瑰来到阎荣的面前,“这是我大哥送你的。”
送完花之后,齐昂回到辛家,他把车钥匙准确无误的丢进门口雕像的手心,大摇大摆地宣布自己任务的完成,“搞定了,她很开心。”
辛仲眠在二楼的栏杆上附身,他总是亲自迎接齐昂的回来,这是不能缺席的,“太好了。”
接着他快步走下来,勾着齐昂的脖子,把他往自己怀里挤,动作是亲密的,说出来的话确实疏离的。
“如果我和她结婚了,你得开始叫她嫂子。”
看齐昂没有反应,辛仲眠摇了摇他,“昂,好不好,你知道的,我很喜欢她的。”
“好。”
他们举行的盛大婚礼上,齐昂既不是伴郎,也不是主持人,就在辛仲眠和阎荣相拥亲吻的那天,他的初恋匆匆结束了。
不太想看到他们如此这般的恩爱,齐昂穿着个拖鞋,在港口的沿岸走着,因为他得确认附近没有人威胁到这对新人。他甚至可以对自己开些玩笑,比如大哥大嫂生孩子的时候也需要他到场,不过他一向是在所不辞的,只要辛仲眠一天不把他赶走,这些他都愿意接受。
他在岸边坐下,仰头看着如此灿烂的阳光,老天爷都祝福他们,这或许真的是命运的选择。
不是他今天想玩忽职守,齐昂已经巡逻了几圈了,可是没有人叫他回去参加婚礼,他也不想自讨没趣,所以绕进了城区,有认识他的人要叫他一起喝酒,他全都婉拒了,天空开始放烟花,扑通扑通的吵闹着。最后他实在是受不了这样的喧嚣,他的失恋还不需要这么庞大的伴奏。
他逆着方向,既不回去辛家,远离婚礼场地,来到一条空荡的街道,这里只有一家汽修店在开门。
“哟。”一个身影走出来,“这不是辛仲眠家的狗吗。”
靠,齐昂掉头就想走,他没想到会遇见这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