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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文斋 > 耽美 > 彻夜高烧 > 内格罗尼-1
  这是余晨死后,我第一次见到施医生。他拽过一把椅子,坐下来,和我面对着面说话:“拍摄纪录片的人刚才来过了。”
  我点点头。他又说:“导演说联系不上你本人。”
  我点了支菸,施医生没有制止我。我说:“我不想看着镜头说话,更不想和别人谈论他的事。”
  我不是不想,而是说不出,做不到。而且我要说些什么呢?余晨活着的时候,从来都没有摄像机和杂志关注过他,现在他死了,那些人忽然一窝蜂地涌过来了。世界没有因为他的死而变得更好,或者更糟,但他的死亡加速了这个世界的腐烂。
  我看着地板的缝隙,在膝盖上攥紧了拳头。片刻后,施医生的声音再度响起:“我理解。”他问道,“你找我是有话要说吧?”
  他提醒我了。外面下着大雪,我是怎么来到这里的?我为什么要来到这里?在这之前,我……我去参加了树屋书店的读书会,这个星期的阅读主题是帕特里克·莫迪亚诺的作品。会上,一个年轻的男人拿着一本薄薄的小说,猛地从座位上站了起来。他说:“结局是露姬死了……为什么露姬要死?她的死对剧情没有任何推动。”
  底下有人回答:“现实就是这样的。那些脆弱的人……女人,小孩,或者体质很差,容易生病的人,他们离死亡更近,离上帝更近。”
  还有人接过话茬,说:“一个好的故事,传世的故事,就一定有人会死,一定有人为它牺牲啊。”
  屋里一时议论纷纷,坐在我边上的女生突然哭了出来。我从口袋里拿出一包纸巾递给她,随口问了句:“怎么了?”
  她擦擦眼泪,摇着头说:“不好意思,我吓到你了吧……我只是,只是想到了达洛维夫人。”
  达洛维夫人,或者《达洛维夫人》。她想到了那个角色还是那本书,我不知道。我瞥了瞥四周,读书会仍在继续,七嘴八舌的讨论声越来越响,吵得我无法思考。于是我朝她笑笑,站起来,离开了书店。
  一个人死了,他的一生就能成为一个好故事了吗?我用沉默和读书会忍受着余晨的死亡,我也会成为他故事里的一部分吗?我是从什么时候才和他的故事產生联系的?是第一次在红彗星的宿舍见到他?还是在伦敦的那间地下室里,第一次看到他的眼睛?我真的有资格成为他故事里的一部分吗?他有摇滚,有朋友,有住的地方,有音色很漂亮的吉他……他还有一双淋过雨的眼睛。
  他什么都有,什么都不缺了。但我为什么还是想给他?我想把我的关注给他,把我的慾望给他,把我写的每一首歌都给他,只给他。如果他是《绿野仙踪》里的稻草人,我不会给他一张纸做的证书,我会给他我的大脑。如果他是铁皮人,我也不会给他一块表,我会给他我的心脏……不,我应该忘掉《绿野仙踪》这本书了,它是给孩子看的童话故事,很美好,也很幼稚,已经在上个月的读书会被人翻来覆去地讨论过了。
  我真的什么都可以给他,真的什么都愿意给他……他知道这些吗?
  他知道我在录像带里第一次看到他的时候,就有一个念头鑽进我的脑海了吗?我想吻他。我想吻遍他全身。他只要站在那里,哪怕什么都不用做,我都会走过去吻他的。我吻他,从眼睛到脚趾,我会跪下来。他知道我们第一次做爱的时候,他简直像一勺蜂蜜吗?整个人溼答答,黏糊糊的,在我手里化开,顺着我的手臂流下来,淌下来。他知道就算整个世界都停电了,我只要闻一闻他的头发,就能认出他来吗?他的头发和他的指甲油一样黑,闻上去就像……就像……
  该死,我竟然想不起来了。
  我留下了所有和他有关的东西,却没能留下他的一根头发……不,不,给我一点时间,让我想一想,我还是能想起来的。我确定我有这个能力,我还没有完全变老,我会想起来的。
  我想到他洗完澡,披着浴巾坐在床上听音乐,水从他的头发,鼻尖滴下来,落在被子上,床单上,枕头旁边的摺叠刀上;我想到乐队在雕塑演出的那一晚,他从一楼的窗口摔了出去,仰面躺在雪地里,睫毛上沾着雪,眉毛和头发都是白的,就好像一滴雨掉在了水中;我想到他半夜爬上我的床,把我叫醒,说他梦到了下一首歌的歌词,他一边哼歌,一边用圆珠笔写在自己的胳膊上给我看:I'm  gonna  get  drunk  with  you,  but  I'm  gonna  die  without  you……
  我想起来他的头发闻上去像什么了,像冬天时冻住的河。他喜欢的伏尔加河。
  他说过,他想有一本属于自己的护照,找个时间去伏尔加河那边转一转,看一看。我问他为什么,他嘻嘻哈哈地看我,嘻嘻哈哈地说,我一直都很好奇跳河是什么感觉。
  那个时候我做了什么?我有没有抱住他,告诉他不要离开月城,不要跳河?我有没有亲他的眼角,告诉他我喜欢他刚刚笑起来的眼睛?那是我唯一觉得他好像不那么痛苦,不那么寂寞的时候。
  看来我不仅不擅长说话,也不擅长回忆。我忘了太多人,太多事,是不是总有一天我也会忘了余晨?死亡没有让他在我的脑海里变得更深刻,更清晰,反而让他离我越来越远,越来越模糊了……这是对的吗?
  我明明记得温天明,记得钟新雨,记得阿兰的妈妈……我记得他们的样子,说话的习惯,走路的方式,我还存着他们的电话号码……他们不在了,但我没有忘记过他们……余晨呢?我怎么可以忘了余晨?我不是一直在收集他做过的每一件事,说过的每一个字吗?我把它们写成一首又一首曲子,写成一行又一行歌词。
  我写:I  can  stab  you  if  you  want,  I  can  kiss  you  if  you  want.
  我写:Down  to  the  ground,  my  lover  slept  with  the  snow  tonight.
  我还写过:When  the  light  hits  your  eyes,  the  rain  finally  has  stopped.
  这些歌只有余晨唱过。可是他死了,我不会再让其他人唱我写的歌了。
  他死在跨年的那天晚上。那天有很多星星,掛得很高,把夜晚照得很亮。第二天,我去了派出所,看到了那一段监控录像。那是快到零点的时候,月城到处都在放烟花,北京路上早就人满为患。有人上天桥,有人下天桥,还有一两对情侣走得太快,险些跌倒。我在来来往往的人群里看到余晨了。他在天桥上停下来,看着不远处一条漆黑的河。之后所有的画面就都在慢放了,模模糊糊的,断断续续的。那些走过他的人在背后拖出了一道又一道彩色的光线,好像王家卫的电影。
  他到底看到什么了?他是不是觉得那条河很像伏尔加河?我想不明白,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他站在原地,又看了会儿脚下的台阶,接着迈开步子,踩空了。他从台阶上滚下来,摔到天桥下,引发了一场规模不小的踩踏事故,导致不少人受了伤,流了血,但是……但是隻有他死了。
  当时他躺在地上,好多人围了过去,又全跑开了。一个多小时后,救护车来了,把他抬上了担架。他浑身是血,往上抬了抬手臂,就像要抓住什么东西一样,很快又放了下来。
  这一次他没有把手机塞给别人,没有拜託别人给我打电话。那天晚上,我的手机一次都没有响过。
  其实我知道,我知道……不用任何人告诉我,我知道他是故意踩空的。他只是做了一件十八岁那年就该做的事,我一直都知道。我知道这一天一定会来的,所以我从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就在担心失去他了。我不在乎他身上沾了多少泥,多少血,我也不在乎他碎成了多少碎片,我只是……我只是需要他活着,需要他让我惶惶不安,需要他让我提心吊胆。
  他死了,我却没有松一口气。我总是想起他的皮肤,他的后颈。那里是他唯一没受过伤的地方。他在身上到处缠绷带,贴创可贴,裹纱布……除了他的后颈。他的后颈看上去很坚硬,很顽强,不用被呵护,也不用被体贴,但是,当我们躺在一张床上的时候,我会抱着他,很认真地亲吻那里,一遍又一遍。
  可是等我们下了床,面对着面的时候,我就只能看到他的脸了。
  以前我不明白,人为什么要幻想自己在额头中间长出一隻眼睛?就像二郎神那样?遇到余晨之后我明白了,因为只有两隻眼睛是远远不够的。如果我有第三隻眼睛,也许就能从后面看着他,看他的背,看他的腰,看他的后颈,像一隻全年无休的摄像头。我会捕捉到关于他的一切,哪怕在一千个不同的宇宙。他会哭,会笑,会愤怒,会迷茫,会撕咬别人的胸口,也会被人压在地上,墙上,冰冷的金属结构上……没关係,这些都没关係,我的第三隻眼睛可以帮他承受,替他分担。
  他是不是还说自己活得一团糟?我当时说了什么?我是不是忘了告诉他他是一团糟,但他不是孤零零的一团糟。他还有我,我们两个合在一起就是两团糟。
  爱为什么不可以是一团糟?两团糟?一百团糟?无数团糟?谁规定了爱一定是件好事?谁规定我一定要爱上一个美好善良的人?我也有权利爱上自己想要爱上的人吧?
  他可以轻浮,可以残忍,可以堕落,可以愤世嫉俗……这些都没关係,我还是想爱他。
  从录像带里他的那一次回望开始,从他的肩膀被勒出红色的痕跡开始,从他的目光流露出绝望和迷茫,却还在探寻这个糟糕的世界开始……我早就爱上他了。我应该说出来的。我应该告诉他的。
  不知道为什么,我一时恍惚,想起了读书会上的另一个女人——她戴着手套和帽子,手里捧着薄薄的书,不停重复着书里的一句话:“那么,您找到您的幸福了吗?”
  余晨死了。我已经数不清这是我第几次强调他死了,所以我应该到哪里去找那些已经不在的,可恶的幸福呢?这个问题还会有答案吗?我又要走到哪里才能接近那个答案,找到那个答案呢?
  我抬起头,再次看到施医生的脸。我说:“我想感谢第一个发明摇滚的人,他让我遇到了余晨。”
  施医生看了看我,叹了声:“我还有时间,要不要试试催眠或者沙盘?应该可以帮你处理他的死亡。”
  我笑笑,摇了摇头:“不用了,我很好。”
  我说:“我会想象他是在梦里死去的,在我的想象里死去的,或者在一部电影里死去的。好像只要我再拿起贝斯,他还会像一隻猫一样跳起来,扑过来,抬起尾巴蹭我的手,叫我安静一点。”
  施医生张了张嘴,没说什么,最后只是起身打开窗户,在窗边点了根菸。过了阵,他才指指脖子的一侧,和我说话:“最近才纹的吧?”
  他说的是我最近才纹的纹身,一隻银色的犀牛。我掐了香菸,用手盖住那隻犀牛,从沙发上站起来,点点头。
  往门外走的时候,我听到施医生在我身后说了句话。我听清了。他说:“你知道,我也很想他。”
  不,我不只是想他。我还担心他,掛念他,恨他,爱他。我甚至……我甚至还没来得及把这颗还在跳动的心送给他,他就比这颗心先碎了。
  外面仍然在下雪。雪下得很大,积得很厚,什么都是白的,什么都看不清了。我走下台阶,踩上雪地,走了下去。
  我会走下去的。我要走过路的尽头,走过余晨的坟墓,走到我的坟墓跟前。我会一直走到摇滚死去,走到我不爱他的那天。
  我一直走,一直爱他,一直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