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隐秘、放纵的两天就这样,像是一个肥皂泡泡,被戳破了,转瞬即逝,轻轻消失。
“嘀。”
是打开空调的声音。
黎青莳懒洋洋瘫一会儿,把横在自己的胸口的手拨过来,看一眼夏闲的手表,自言自语似的说:“下午了啊。”
他把脸埋在枕头里:“时间过真快。”
夏闲伸手来摸他脸颊,笑了笑:“哥,你脸上印了一片凉席印子。”
黎青莳翻了个身,伸懒腰。
下床整理行李。
夏闲跟他们第一次见面时一样,赤着膀子,只穿一件短球裤,脖子上的玉佩因为碍事,被转到后面,贴在背上。
黎青莳故意不去看他。
在想,要是夏闲让他别走的话,他要怎么应对呢?
但夏闲没问让他觉得麻烦的话,只说:“我来帮你整理吧。”
黎青莳:“没关系。”
“要不要再多住一天,就一天,我父母后天回来,到时我不用再看店。”
“看来你生下来就是父母的乖儿子,这是一种幸运,我没有,我觉得你最好是一直做你父母的乖儿子。”
“可我有我的自由。”
“你才刚成年不久,是,法律上你是不再需要监护人,但离自由还远得很。”
台风结束了。
他的理智也是时候可以回笼。
夏闲的一双眼睛乌黑闪光,炯炯有神,他欲言又止,像是已经下了某种决心,所以无用再多言,只是悄悄透露这执着和急切,恨不得向他证明什么似的。
黎青莳忽地心软。
他想到年轻时的自己——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他伸手摸摸夏闲的脑袋,这臭小子一头短发,发质硬而扎手,刺的手心痒麻麻的。他说:“我是喜欢你的。”
夏闲一刹那红透脸。
“正是因为喜欢你,所以我要提醒你,别因为我而改变你的人生选择。你要为自己选,好吗?”黎青莳语气温和地说,“我希望,你不要对爱情失望。直至多年以后,你再想起我,也是一段美好的回忆。”
夏闲脸色又不好了,手臂伸过来抱他。
“轻点。”
黎青莳无奈。
这臭小子力气大得很,冷不丁地箍他一下可不是开玩笑的,简直可以把他的骨头给捏碎。
他这两天没有少体验。
教了又教,才学会动作温柔一些。
少年人就是这样。
似有无限热情,烧也烧不完。
夏闲执拗地说:“不,我一定会去找你的。”
黎青莳拍抚他后背,折中说:“你可以给我写信,发讯息,我有空会回复你。”
其实,他最好是直接不见。
别告诉夏闲他在哪工作,住在哪,联系方式是什么,但这不大可行,一来旅店有录入他的基本个人资料,二来断崖式分别过于残忍。
年轻人最过激。
他不想给夏闲留下心理阴影。
即使告诉了又能怎样?
山高水远,夏闲可能来看他两回,之后会被精彩的大学生活迷住,淡忘他这个无聊的大叔。
别人都是这般。
估计夏闲也不会例外。
夏闲:“我会去找你的。”
黎青莳:“嗯。”
他不信。
傻子才会相信爱情。
更何况,他们之间是标准的一时激情。
但他还是贴在夏闲的拥抱中。
也不知是安抚夏闲,还是安抚他自己。
他想,他以后估计不再会遇见这样一个热烈的少年,不再有这样一个爱意纯粹的夏天了。
但他不贪心。
能拥有过,已经是他的幸运。
第十章
23
“怎么戴了块玉佩?哈哈,这是你旅游的纪念品吗?”
好奇的同事如是问。
低头一看。
黎青莳才发现玉观音隐约从领口露出,他恍惚了下,似乎听见自己淡淡地嗯一声。
“花了多少钱?该不会被骗了吧。”
“旅游买玉佩这种经典骗局,黎经理不至于上当吧。”
“什么?翡翠,我可是半个行家,让我看看水色怎样。”
他们办公室气氛轻松。
正是午饭休息时间,大家嘻嘻哈哈地说。
黎青莳简单整理衣襟,将红线隐藏,若无其事地说:“随便戴的。”并不让人看。
玉佩是临别时,夏闲送他的。
一开始他当然不肯要。
可夏闲强行把玉佩戴在他脖子上,换了条崭新结实的红线,末端牢牢扎一个结。
线有点短。
他没办法直接摘下来,也解不开,要拿下来只能剪断,他又觉得舍不得。于是就这样稀里糊涂地继续戴着。
有时睡得矇胧,温热的玉佩贴在胸口那一小搭肌肤上,像一个吻。
看他精神不济,一个同事关心:“还好吗?你看上去魂不守舍。”
另一接话:“谁上班能开心?都是强颜欢笑罢了!”
换成以前,黎青莳铁定接话,一起开玩笑。
现下却实在没心情。
魂不守舍?
他吗?
刹那间,他的脑海里自顾自浮现出一副场景,椰风蕉雨,郁郁蒸蒸的一片绿,阳光过于炫目,以及,少年的笑容和痴痴凝望他的眼眸。
小岛上远离工业都市,夜幕无光污染,宛如蓝丝绒,星子织在其上,格外明亮,炯炯闪光,就像少年的眼睛。
每次他们相伴的时候,无论他看还是不看,总能感觉这双眼睛在看着自己。
就好像,想要他给予什么似的——从灵魂里。
这或许是一种公平。
夏闲将如同他身体一部分的玉佩送给他。
而他留下一缕灵魂在小岛上。
24
下班后。
黎青莳按约定去到一间犬舍。
这家犬舍专门繁育黑背德牧。
一进屋,一群幼犬汪汪叽叽地涌上来,簇拥他的腿。
犬舍主人笑道:“你很受狗狗欢迎。”
黎青莳蹲下来摸狗,有些摸不过来,摸了一只又一只。
其中有只小狗格外吵闹,着急地叫嚷。
黎青莳心下感叹地想:好像夏闲啊。
他抱起这只小狗,小狗立即不叫了,很乖,不夹尾巴,伸出舌头舔他的手:“汪呜~”
黎青莳转头,下决定地说:“我要预定这只小狗。”
去接小狗那天。
黎青莳久违的十分高兴。
这是他第一次养小宠物。
小时候哪有条件?他自己倒像是个小宠物,被寄养在老家爷爷奶奶身边。
附近倒是有好几只别人家养的狗,用铁链子栓在门口,凶极了,一见他就狂叫,他和同学路过都要飞快跑走。
那时,他想,狗真讨厌。
等他以后有了自己的房子,有机会的话养猫吧。
房子是去年买的。
当然不是全款。
大都市寸土寸金,工资高,消费也高,他省吃俭用,储蓄多年,前年才下定决心购置房屋,仍在还房贷。
黎青莳把客厅一角收拾出来给小狗住。
“唉。”
他坐在旁边的地板上,看着小狗埋头吭哧吭哧地吃狗粮,自言自语地嘀咕:“我怎么还是养了狗呢?”伸手摸摸毛茸茸的小脑袋,“吃得真香。”又说,“好像哦。”
小狗把每一颗狗粮都吃得干干净净。
黎青莳把小狗抱着举起来,已经戴好的狗牌上刻有“summer”的名字。
“汪汪汪~!”
“还是太寂寞了,”他回答自己,“更寂寞了。”
他低着头,看小狗摇着尾巴,舔他的手指。
25
孤独是人类诞生以来的永恒主题。
黎青莳自认是喜欢独处的,也习惯了。
无论吃饭、旅游、娱乐,他都能独自解决,不会因无人相陪就无法行动。
可是,自打从小岛回来之后,他身上仿似出现一些戒/断反应。
忘开空调的夜里被热醒,总觉得空间混乱,自己好像还在小岛上,那个年轻滚烫的躯体随时会拥抱上来,对他说“喜欢”。
结果,他热汗淋淋地醒来,身边空无一人。
小狗窝在枕边,正酣睡。
黎青莳打开微信,最顶上,对话发来人是“夏闲”,哐哐一堆消息。
不管内容什么,不管哪个时间,夏闲都发消息来。
早上是新学了一道菜的做法,说想做给他吃;下午是在海边捡到一块漂亮的石头,放进他的百宝箱里攒起来,改日送给他;晚上拍星空和月亮给他看,还说买了羊绒毛线,在学织围巾,要给他织一条,等熟练了等他织外套。
一天能给他发上百条消息。
黎青莳都看完了,但没全数回复。
他的计划是缓慢地、柔和地跟少年断开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