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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文斋 > 都市言情 > 捡到黑皮哑巴弟弟后 > 第108章
  藤蔓一样缠着,周见山的手从他腰下绕后,拍他的背。
  一下下,拍得轻,陈诩的眼皮就慢慢发沉,总想闭上。
  小夜灯光线柔和,薄薄的光,哑巴那边更亮些。周见山一动,陈诩就觉得自己被光晕朝内吞咽进了胃里,安全,叫人想沉溺。
  “周见山。”他又喊。
  脸颊贴脸颊,两人闭着眼,盖着半溜厚被子,眼皮上雾蒙蒙的,夜灯的作用。
  声音会顺着嘴唇流经鬓边,再落入耳畔,不用睁眼,哑巴光是点头。
  陈诩就知道他在说:【在呢。】
  又安静了好一会,陈诩卷着困意说:“其实监控拍到了。”
  后背上匀速落下的手顿住。
  大概五六秒,或许时间也失真,可能三四秒,那只手再次落下,依旧轻轻拍着。
  “我翻了那天所有时间段的录像,翻完后脑子有点不转,浑身是汗,冷汗。其实你知道我当时的第一反应是什么?”
  周见山的脸蹭蹭他的眼睛,睫毛痒痒地挠。
  “后悔,”陈诩轻笑了声,其中含有一丝嘲弄,“居然是后悔,后悔打开那段视频,后悔安装那个监控,甚至后悔那天下午开车去工地门口,跟着王立刚坐电梯上八楼。”
  他真的很困了,眼皮睁不开,数种情绪在这些天不断纠缠折磨着他,叫他实在没办法不在梦中反复听见那声哀喝,字字泣血——
  “还我女儿公道!!”
  “如果我没看见,我还可以扮演一个十分同情但帮不上忙的看客,可以置身事外,可以只捐些钱供他生活,不必受良心上的折磨——但我看见了。”陈诩说得慢,“这事得有人去做,周见山。”
  王立刚与自己的关系完全比不上刘一舟,也比不上他与许丽丽,毕竟他们其实没见过太多次面,生活中也并未来往太多,一个曾经照顾过周见山的前同事,一个来店里吃饭过几次的食客,一个普普通通的要在各种工作中谋生的中年男人。
  话少,长相平平无奇,皮肤有点黑,个头也不高。他们最深入最贴近的交情是一把糖果,几盘菜,蹲在寒风的路牙子上一起吃的糊了一点的烤红薯和玉米。
  这么多天陈诩就这么反复不断地告诉自己,然后再很快推翻。
  因为他睡不着。
  “那些人我们惹不起,黎羽说邪不压正,但生活哪会事事按照预想好的来,这里的所有都是我俩创造的,沙发套,地毯,牙刷,桌布,”陈诩说,“……我也会恐惧,我也会设想后果,我不是什么英雄,我只是个——”
  周见山将他抱得很紧,好像他们总是这样抱得很紧,额边的薄汗分不清是谁的,胸膛,肋骨,皮肤,血肉,全部贴在一起。
  陈诩想起自己第一次登上老巷三楼天台的夜晚,当时他伏在哑巴的后背,心脏从骨骼下战鼓一样擂动,现在透过脊背,和哑巴轻拍着自己的手一起共振。
  他们住过冷得从被窝里伸不出手,夏天热到睡不着觉的房子,几件t恤换着穿。
  “只是个普通人,和任何人一样的普通人,没有超能力,不再能一死了之,”陈诩的下巴磕磕巴巴地打颤,牙齿撞击在一起,“我有牵挂,有你,我想跟你安安稳稳一辈子在一起,不要有任何风雨,就只是在一起,像这样抱着。”
  耳朵边凉凉的,陈诩缩脖子。
  “但我知道。”他用力抱着身上的人,坚硬的骨头抵在一起,他们像野兽那样剧烈喘/息。
  “你会跟我做出一样的选择。”他摸那硬到扎手的发茬,咬那张唇。
  陈诩说得对。
  “烂人,”尾调发颤,“烂好人。”
  第104章 刀柄
  五月中旬气温骤升, 烈日炎炎,保安对门口每天雷打不动前来的男人已见怪不怪,赶也不再赶。
  除了不好看, 不好听,没有其他什么威胁了。一个没有关系没有背景的外来男人,顶死也翻不出什么天。
  路人来来往往,商城内外围再次动工,几个熟悉面孔的吊工进出大门时总将头低着, 步子急, 匆匆绕过那道身影,半个字都怯于说。
  再过几天,几张面孔都再也没看见,听说是不在这儿干了。
  要说恨, 不可能没有。
  王立刚一动不动。
  要说恨透——耳边响起汽车引擎声,王立刚抬头,汗从额角腌进眼睛里, 刺疼,叫他晃神。
  人人都有各自的生活, 千丝万缕斩不断,切不开。根在这,命在这, 爱恨都在这,叫谁去扑这趟火呢?
  恨,又恨不透, 他喘口气,又抬头。该恨的另有其人。
  比如汽车紧闭的那扇黑色玻璃后,连个眼神都懒得匀给他的男人, 没看错的话,嘴角正含着支烟,车内大概冷气开得足。
  衬衫纽扣扣到第二颗,五官平缓,眉头应该是舒展的,不紧蹙,看不出任何高温所带来的不适感。
  体面,舒适,身上或许有汽车内部特有的皮革味,夹杂丝丝香薰与香水混合后说不上来的腻,除此之外会从皮肉与毛孔下溢出酒精沤烂的糟腐味,发霉,生疮,但一如既往。
  生活没有产生任何变动,体面得一如既往。
  有人往他身旁放了个黑色塑料袋,里头装着水与吃食。驻足的人变得少了,大概因为确实已过去太久,久到怀里的塑料牌在暴阳下已经开始卷边。
  卷起的边塑料材质,发硬,像把锋利的小刀,他用手指摩挲那刀刃,细密的疼,低头看几张照片下歪扭的大字。
  字也跟身上穿着的那件黑灰色的短袖一样变得灰蒙蒙,买时商家说是纯棉,其实不然,几水之后衣领便开始脱线,布料吸热,摸着发烫。
  视线越来越淡,一切都在夏初的汗水中褪色。
  字在褪色,他在褪色,女儿在褪色。
  黑色玻璃却依旧漆黑,车身连个泥点子都没有。车窗遮挡着阳光与部分视线,叫他只能像个偷窥狂一样凭借进门擦身时的那半分钟在脑海中不断揣测。
  王立刚站起身。
  汽车鸣笛,行人交谈,树叶在头顶哗哗响,水泥地面闻着有股灰尘味。
  他佝偻着背,拽着那块牌子,原地站了会,然后挪动脚步。
  “舍得走了?”保安亭的男人从防盗窗那探头,“自找苦吃干嘛呢,一辈子都过去一半了,人总得活络些。”
  王立刚没回头,手垂在身侧,塑料牌一角在粗糙的地面拉扯着摩擦,发出些喑哑难听的噪音。
  男人还在劝——大概是劝,听上去竟有点未见过的苦口婆心,声音低了些:“活人总不能被尿给憋死!你拿鸡蛋碰石头,你拿什么跟他碰!别死脑筋,碰不了就躲,人活着比什么都强,以后别再来了!”
  大概劝说有用,保安亭的男人连着三天没见到王立刚。说实话,那道背影看着叫人心里有种说不上来的滋味,保安将抽屉里的电棍扔进柜子里,骂了两句,也不知道骂谁,锁上柜门。
  用不上了。
  然而到第四天,王立刚又来了。
  剃了头,乍一眼保安没认出他来。也没再穿那身旧衣服,刮了胡子,大概也洗了脸。
  保安拉开小窗,探脑袋出来:“你怎么又来了?”
  男人没说话。
  保安收回脑袋,拉开门:“跟你说话呢!”
  男人手插口袋,低头步子匆匆进了门,临经过时,偏头瞥了他一眼。
  保安一愣,好几秒后才跑出来对着那背影说:“你不能进,出来!”
  王立刚没理背后那声音,他的步子越迈越大,腿上的肉因为速度过快而微微抽搐,脚下像踩着朵云,发飘。
  他就快要跑起来,王立刚觉得自己似乎在腾云驾雾,从进门起视线就死死聚焦在某处。
  近了,那物越变越大,他几乎快要能闻见那股尾气味,每天喷射在他的肩膀上,流入他的肺腔。口袋里的东西抖动,像是活了起来。
  可是一柄刀怎么会活?
  折叠刀刃从柄壳中弹出,撞得手指发麻,刀越抖越快,摸着黏腻,他想大概是刀咬破了他的指节,正吸食着他的血液。
  连刀都要喝他的血!
  好一会后王立刚才意识到,口袋里冰凉的那东西依旧是死物。
  控制不住发抖的其实是他自己。
  他终于跑起来,跑得歪歪扭扭,肾上腺素作用下久未进食营养不良也并未阻挡他朝车里那道面孔奔去的脚步。
  王立刚掏出那刀,浑身筛糠似的发抖,剧烈的仇恨与愤怒裹挟着他的双腿,他从未觉得这辈子有如此刻一般的力量。
  他要毁了那体面。
  血从手指间朝下滴,他已感受不到疼痛,单是颤抖。
  他用尽全力从喉咙挤压出声响,力竭般呕出去:
  “去死!!!”
  -
  “死不了。”
  陈诩坐回长凳,手术室灯仍亮着,他看了眼周见山。
  感受到目光,周见山轻拍了拍被攥在掌中的自己的手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