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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文斋 > 都市言情 > 黑布隆冬 > 第55章
  定北关离燕都远,姜焉离开燕都一路北上,在即将踏入幽州地界时,突然就下起了雪。
  燕都鲜少落雪,姜焉在驿站里要了纸笔,给宋余写了第一封信,信上是如此写的:
  卿卿五郎:
  见信如唔。
  今日已入幽州地界,天降大雪,只能在驿站盘桓两日。驿站好生无聊,真想与五郎温酒赏雪,一醉方休。
  不过这驿站中小吏有一手好厨艺,烹得一锅好羊汤,味美鲜香。
  汤足饭饱,听窗外雪声簌簌,滚过三遭冷床,越发思念五郎。
  想五郎!
  薄薄一张纸,传到宋余手中时已过了大半个月,燕都迎来了一场小雨。他洗干净手,小心地展开信,先映入眼帘的是角落里的一块黑色的爪印,顿时扑哧一声笑了出来——那是姜焉的肉垫印。
  宋余眼前浮现姜焉写完了信,还特意化成猫,拿爪子拍墨汁印落款,又是好笑又是心软。
  姜焉好像总能让自己更喜欢他!
  宋余心情愉悦地站着,躺着,又在床上滚了好几圈,仔仔细细地将信翻来覆去地看了许多遍,才坐回书桌边,提起了笔写道:
  叙宁:
  展信佳。
  得卿传书,快慰莫名。
  大雪压路难行,千万多加小心。今日燕都虽无雪,却有小雨,淅淅沥沥隐有春意,想来今年燕都的初春会来得早一些。昨日大夫来看诊时说腿骨愈合甚好,不必为我担心,我在燕都一切都好。
  墨迹可洗净了?
  思念叙宁。
  背着麾下搓了几日手的姜焉收到宋余那封信时,哼哼唧唧地回信,墨迹实在难洗,险些搓下一层皮。彼时姜焉已经回了恩宁,他这回聪明了,拿了姑娘家涂指甲的花汁啪叽又盖了一个红色的爪印。
  宋余看着那个红爪印笑出了声。
  这信一传就是半年,自冬末入春,花开尽后天气渐渐炎热,定北关内一处高山上生了几株野桂花,等桂花也飘香时,姜焉枕头边的锦匣已经积了厚厚一沓信了。
  宋余便是那时来的边关。那日姜焉巡边骑马回来,还未到营地,就见几骑纵马而来,叫道:“少将军!族长召你回去!”叽里咕噜的都是云山部族语,姜焉臭着脸,慢吞吞地骑着马,道:“知道了,这就回。”
  “哎,你快些吧,大燕朝廷的使臣来了,”云山部族人催促道。
  “朝廷这个时候派使臣来干什么?”姜焉不耐烦地捏了捏鞭子,突然想起什么,坐直了身体,“朝廷使臣,来的是什么人?”
  云山部族士卒哪里知道来的是谁,比划着,也说不清楚,姜焉说:“算了,我自个儿回去看。”
  说罢,一扬鞭子就马不停蹄地朝云山部族营地而去。自云山部族迁入关内后,朝廷将恩化永宁一带划给了他们,这两个县虽算不得富庶,却有广袤的牧草,毗邻墩儿山脉,正合云山部族的生活习性。姜焉心脏几乎要跳出来,他想,朝廷使臣,会不会是宋余?可半月前二人还传过信,宋余并未提及他要来边关一事。可即便如此,姜焉还是雀跃起来,恨不得踏星跑得快些,再快些。
  远远的,还未靠近驻地,就见辕门口站了一道修长的身影,姜焉目力极佳,一眼就认出,那正是宋余!
  宋余正和昭然说着话,隐约听马蹄声疾驰而来,他抬起眼看去,姜焉就骑在踏星上如电般奔来,他脸上绽放出灿烂的笑容,朝姜焉挥了挥手。风送来了姜焉快活的叫声,也送来了他分别已久的情郎。
  “五郎!”
  宋余笑容更甚,他还来不及说话,却见姜焉并未减缓马势,也反应过来,他伸出手,姜焉骑着马已近了身,一俯身就抓住了宋余的手,一把将他拉上了马背,牢牢地抱在怀里。姜焉并未回驻地,反而当着所有人的人面就这么将朝廷使臣带走了,徒留一干人傻了眼,昭然叹了口气,旋即也笑了起来。
  宋余已经顾不得其他,他后背紧紧贴着姜焉的胸膛,即便姜焉没有说话,急促如雷的心跳声,环在腰上勒得他几欲发痛的手臂已经足以证明一切。
  “叙宁,”宋余小声叫他。
  姜焉干燥的嘴唇贴他耳边厮磨,蹭得宋余缩了缩,还没躲开就被他重重咬了一口,腰上那条手臂箍得更紧。宋余不知姜焉要带他去哪儿,也不曾问,二人共乘一骑,就这么跑出驻地,初秋微凉的风拂过面颊,日光明朗,宋余的心也好似生出了羽翼,变得轻快了起来。
  踏星停在了一片广袤的草场上,姜焉先下了马,又将手递给宋余,宋余攥紧他的手掌,刚跃下马就被姜焉抱了个满怀,紧随而来的便是炽热疯狂的亲吻。宋余被他亲得踉跄了一下,含糊不清地说:“等,等会儿。”
  姜焉目光深沉,捏着他的后颈抵近自己,道:“亲完再等。”
  宋余忍不住笑了,心说亲完了还等什么,须臾他就无暇再想,二人俱都是正当血气方刚的年纪,分别数月的爱侣出现在眼前,磨人的思念都化成了沸腾的情欲,只有亲吻抚摸能勉强抚慰焦灼滚烫的爱意。
  “五郎,小鱼,”姜焉嗓音沙哑,吻宋余的脖颈,厚厚的牧草成了二人身下的床。宋余面色潮红,完全招架不住姜焉的热情,可他也想姜焉,根本不舍得拒绝。炙热的吻逐渐往下,宋余低叫一声,抓着姜焉散落的长发,“叙宁,别亲了。”
  姜焉不管,抬手扣入宋余的指缝,二人分别的这段时间里,他想宋余已经想疯了,如今只想按着他,疯狂地在他身上留下自己的印记。
  北地的天幕蔚蓝如洗,白云三两朵地挨着,显得分外高远明净。踏星远远地站着,尾巴一甩一甩的,眼睫毛纤长,秋风送来了暧昧黏腻的呻吟与喘息,它似懂非懂地听着,张目看去,却只能隐约看见自己主人紧绷如弓的脊背。
  弓下藏了雪白汗腻的肉,颤动着,逃也似的露出几分就被一只麦色的,有力的手抓住,藏了回去。
  茂盛的牧草被碾出了一块平地,宋余狼狈地坐在姜焉的衣袍上,看着单腿跪在他身边,仔细看着他右腿的异族青年,目光划过他胸膛上的咬痕,脸颊红,踢了踢姜焉,“衣服穿上。”
  姜焉无所谓道:“又不是没看过。”
  “真不疼了?”他摩挲着宋余白皙的小腿,兴许是被他衣服上的银饰刮伤了,有几道红痕。
  宋余说:“刚那么凶地掰我腿的时候怎么不管我疼不疼?”
  姜焉讪笑一声,亲了亲他的小腿肚,道:“我太想你了。”
  宋余瞥他,姜焉理直气壮,“你也喜欢的,在我耳边叫,叙宁,叙宁,那么煽情,我哪里忍得住?”
  宋余脸更红,抬腿踩在他大腿上,“别闹了,咱们该回去了,一声不响地就这么跑了,不好交代。”
  姜焉嘿笑道:“这儿可是我的地盘,用得着向谁交代?”说是如此说,姜焉还是慢吞吞爬了起来,一边穿上衣袍,道,“五郎,你怎么来边关也不告诉我一声,我好去迎你。”
  宋余也在理自己的腰带和滚皱的袍角,闻言抬头看着姜焉,笑道:“告诉了你还叫什么惊喜?”
  姜焉哼笑,他说:“你告不告诉我我都是要等的,可一个月前告诉我,我便能多高兴一个月。”
  宋余听得心软,目光落在他脸上,伸手扶正了姜焉额上的抹额,道:“以后告诉你。”
  姜焉抓着手的手凑唇边亲了一下,咂巴咂巴嘴,“有点儿腥。”
  宋余呆了呆,手指跟烧着了似的,猛的抽回去,咕哝道:“怪谁啊!”
  姜焉快活地大笑,“怪我,怪我。”
  “明月湖就在不远处,我带你去洗一洗,”姜焉说,“明月湖是墩儿山脉下孕育的一颗明珠,美极了,五郎你一定会喜欢的。”
  宋余看着姜焉如数家珍的模样,微微笑了一下,道:“我也觉得我会喜欢。”
  二人去看了明月湖,梳洗一番,再回到驻地时已经是黄昏了,姜焉将宋余从踏雪背上接下来,道:“瞧见我爹娘的马了,五郎,我阿爹阿娘也回来了。”
  宋余一呆,虽然他早就知道自己此行一定会见着姜焉的亲眷,可真要见时,还是有些发慌,更不要说二人这才幕天席地地打了一回野战。姜焉牵着他的手,小声道:“别怕,我阿爹阿娘早就想见见你啦。”
  宋余:“……哎?”
  姜焉得意道:“我跟他们说我给他们找了个燕都的儿媳妇,男的。”
  宋余几乎控制不住自己的表情,“然后呢?”
  姜焉说:“他们夸我真有本事,竟能将你骗到手,我分明没有骗,是你我相爱才在一起的。”
  宋余干巴巴道:“然……然后呢?”
  姜焉哼了声,“我爹将我一顿好打,我在床上躺了足足五日才能下地,五郎你不知我有多可怜,我屁股都险些开花——”
  “你且闭嘴吧,”一道中气十足的声音横插过来,宋余循声看去,却见一个蓄了络腮胡,黑塔似的高壮男人正瞪着姜焉,骂道,“才抽了你几鞭子就找你阿娘,还狡猾地化猫往她怀里钻,老子想揍你都没揍成,宋家小子,你不要被他骗了。”